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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常喜歡搞笑、更喜歡開別人玩笑與拿自己543情事、出糗事等當玩笑;只是,一踏上籃球場、上課等等嚴肅場面,我會非常投入的「不言茍笑」。為此,很多不瞭解我的人,總會搞混;搞不清楚我是正經八百,還是在開玩笑。於是,誤會就來;只是,為什麼那些人是那般「白目」?



    對人的認知好壞,從言行舉止可以看出一二;這在虎尾農工那個我大學部同學沈老師說,某學生是「孺子」、是可教的時候給我的感想。可也是,當一個人的「態度」奇差無比的時候,還需要談什麼嗎?態度不好,讓人一看就討厭,那有心情、那有可能好好的去教?嘿,我為什麼要教那些不尊重我的人?



    當我已經一再的告訴「你們」,要怎麼樣做,也分析利弊得失給你們瞭解的時候,你們為什麼還不願意那般執行?嘿,大學生是對你們講超過二次喔;所以,別問我為什麼要「當掉」你們!是你們自己當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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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