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世錦賽結束後,竟然讓籃球「冷冷清清」;居於籃球人職責,當然得把井底之蛙之見扶上檯面,好讓大家談籃球。



角色球員的重要性


        看美國男籃Andre Iguodala在世錦賽「角色扮演」,除了佩服Mike Krzyzewski教練領導與管理外;堂而皇之費城76人隊「球隊明星」,竟然願意在美國男籃擔任「防守苦功角色球員」,連基本的出手投籃選擇也不要。說美國男籃的贏球、獲得世錦賽冠軍是Kevin Durant以及Chauncey Billups功勞,對此,顯然很多人都忽略這樣情事。

    如果,你再把NBA湖人隊當家球星Lamar Odom,那個在NBA已經拿過冠軍戒的球員計算進去;讀者應該可以瞭解:這二個根本就是角色球員的功不可沒,都被「懂籃球的人」給忽視了。我一直持疑的二個問題,一是類似Andre IguodalaLamar Odom這樣球星級的球員,幹籃球教練怎麼樣去「勸說」,讓他們願意角色轉換?其次,有多少籃球隊的教練,在球隊中安排了純粹防守型的「角色球員」,進而替球隊樹立成功樞紐?


    所以,當NBA的優秀球隊,總需要「配置」角色球員,進而攻至峰頂;美國男籃在世錦賽,也配置了角色球員,進而獲得冠軍,這種籃球到那裡,還是「」籃球不變道理來看;那些543籃球隊,諸如國小、國中、甚至是CBA或者SBL等球隊,是否也需要配置一位角色球員呢?




還是需要盯人防守   

    雖然,美國NCAA雪城大學的「禿頭」教練Jim Boeheim招牌「2-3配對防守(match up)」,在土耳其世錦賽相當流行,美國男籃也在比賽中使用了好多次;可是,讀者細心去觀察不難發現,美國男籃致勝防守武器,其實還是「盯人」防守,這個世界都瞭解的技術。提醒讀者注意幾個地方,美國男籃的防守,他們三線(three pass away)弱邊(weak side)的防守者,還是「二隻腳」都處於禁區裡面;三線弱邊的防守,不是前弓後箭貼身阻絕(deny),而是二腳平行的開放姿勢。


    而且,美國男籃的二線(two pass away)阻絕防守,也是處於「球和防守對象之間」,並且呈現前弓後箭姿勢以及符合三角關係(ballmanme)的看人看球角度;而不是像在NBA盯人樣的,貼身並且只看人不看球。讀者看到美國男籃這一幕盯人防守技術,有什麼感想?這樣二線(two pass away)與三線(three pass away)阻絕(deny)防守技術,基本上是不同於NBA狀態;這樣防守,基本上對球、對內線球員的壓力,是大過於NBA情況。


    因此,儘管世錦賽各國戰術精緻;但是,控()球的球員,殺入美國男籃的禁區機會卻不多。尤其,多數對手經過美國男籃上半場的緊迫,各國的外圍球員(1號控球、2號得分後衛與3號小前鋒等通稱)下半場的外圍投籃命中率就在急遽下降後,只能看美國男籃表演,進而輸球;尤其,賽前各國看好可以「蹂躪」美國男籃禁區的願景,就在這樣防守情況,失去了在禁區單打美國男籃的機會。


    所以,當世界各國都不看好美國男籃「不成熟」的球員,以及他們球員身材不是很好情況;美國男籃他們卻用最原始、也是最基本的盯人防守,來和各國精英對抗。那麼,那些各階層的籃球教練們;當你們的球隊也是經驗不足、身材不佳和美國男籃水準類似,你們會同樣採取盯人防守嗎?籃球從土耳其到臺灣,或者從土耳其到中國,應該都還是叫做「籃球」吧?因此,你是否採取盯人防守呢?





主辦國的意義   

    看日本主辦2006年世錦賽,然後,他們男籃進步幅度讓人「刮目相看」,200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日本男籃還衝進前四強;然後到土耳其主辦歐錦賽、世錦賽,再看他們在世錦賽一路「勢如破竹」,最後奪得世錦賽亞軍情況。面對立陶宛即將主辦歐錦賽,以及立陶宛他們男籃在世錦賽,那種極端「身體接觸」的強力籃球表現,讀者想到什麼?


對照一些人反對中國大陸「申辦」足球的世界杯,以及英國即將主辦奧運;因而英國的籃球,從幾乎「寂靜無聲」的水準,到現在和籃球相關的人士是草木皆兵來看。主辦國,牠的主要「出發點」在那裡?


假如以親身經歷,中華台北彼時主辦2009年「聽障奧運」,並在2007年由鴻棋老師和我接手,擔任中華台北聽障奧運男籃培訓隊教練後的心得感想是:主辦國,想當然一定要「傾巢而出」,來培訓球隊,藉以改善球隊實力,期待扶搖直上的佳績。那麼,依此邏輯推論,可不可以把某些比賽的「主辦權」,申請到「有心」發展籃球的學校來辦理?





尺度為什麼要寬鬆?   

    我們那個地方法院的書記官,還有,那個籃球隊教練的學務主任,竟然在同一天、不同籃球場裡不約而同的問我:老師,世錦賽的裁判尺度,為什麼那麼「寬鬆」?那種籃球賽,幾乎像是美式橄欖球了。書記官還不以為然的認為:這根本就「得利」於身體素質優異的美國男籃;另外,學務主任也認為,這一來的籃球賽,基本上就需要看「體能」狀態水準了。


    於此,我開玩笑的說了句:你們假如畏懼「身體接觸」,其實你們應該去打「羽毛球或排球」;我意思是,去從事這些不會有身體接觸的球類,就沒有這些身體接觸的顧忌了。然後,我意猶未盡的再對身為籃球教練的學務主任提出深入討論;我提醒他:主任,假如你是美國男籃的對手,你這個籃球教練該怎麼辦?真的是,只有鍛鍊體能就夠了?


    我們主任笑而不答,卻反問我:啊,要不然,假如你是美國男籃的對手教練的話呢?去適應牠(裁判尺度);並且,及早為這個高水準體能、極度身體抗壓性的比賽準備。那是平常訓練,就需要「要求」這種對抗水準,也請培訓的裁判協助,放寬執法尺度;或許讀者會不以為然,「同隊隊友培訓」,不可能達到「視死如歸」的對抗水準。喔,那意思是說,在自己球隊的訓練「演演戲」就好,比賽再認真投入即可;我抱持懷疑的觀點是,平時沒有高度身體接觸的對抗性訓練,屆臨比賽是,難以「放手一博」的。


只有認真投入訓練,就可以面對「激烈衝撞」的籃球賽嗎?抱歉,還不夠;你籃球教練與選手,必須科學化的訓練,讓球員身體素質提升,讓球員身體「」的像易建聯,如此才能夠面對挑戰。你籃球教練不能還是「土法鍊鋼」,把籃球選手鍛鍊到瘦骨嶙峋如孫悅那辦境地。因此,當現代競技運動的各項訓練,已經到達充分運用運動科學思考;籃球裁判執法尺度放寬,其實在在都是顯示,籃球裁判們都是鼓勵,只有符合現代競技運動的訓練,才能夠在高水準的競技中生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老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