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那個顏細宗診所B籃球隊的攝影「-小彥的拔拔,和一般死老百姓一樣;在搶到防守籃板球之後,總喜歡自個兒「一條鞭」的運球殺到前場,然後、、、、、



問題


    在防守方搶到防守籃板球之後,一般菜市場籃球隊的多數球員,總是認為「成功需要在他」;或者,因為搶到籃板球瞬間,對方的壓迫防守,搞的他佬緊張兮兮的,想要運球「脫離危險區」;甚至,因為彼時想要藉由運球擺脫防守方的「干擾」;亦或是,他佬臨時動議的異想天開、想要「嘗試」一下,他的運球技巧行不行等等。


所以,緊接著就會出現,他佬搶到防守籃板球之後,自個兒運球殺到前場,再進行切傳或者傳導球動作,然後軟腳又軟手的失誤;或者,因為搶到防守籃板球卻馬上要運球擺脫瞬間,進而產生運球被抄截;甚至,因為彼時想要藉由運球脫離險境,進而發生運球掉球情事;亦或是,無聊至極、自個兒運球卻運到8秒鐘沒辦法過半場等現象。



耶,讀者們不要笑;從以上討論,其實和我們前一篇所說:搶到防守籃板球後,缺乏和隊友溝通聯絡、隊友沒有迅速移位、搶到防守籃板球瞬間缺乏觀察、搶到防守籃板球瞬間不懂得怎麼樣傳導球等等四要項有關。因此,就因為有「前因」,才有後續、今天要討論的問題:有機會快攻,為什麼好多菜市場球員,都不知道「快速傳導球」,卻一直想要採取運球解決一切困擾?


其實,那些從來沒有做過專業運球訓練的菜市場球員,並且,運球總喜歡「察看地上」有沒有威力彩明牌的球員,或者,運球彼時,總喜歡把牠搞的像靈異鬼怪電影,既懸疑又緊張、讓旁觀者會產生無限刺激情景的球員等等;有半數以上的人,不是「不想傳導球」,而他們有些人是,來不及傳導球;而有些人則是,不會趕緊將球收起來去做傳導球;更有些人則基本上是,不會急停再走運球,也不會轉身運球技巧等等;只有少數一些人,那是「死鴨子嘴硬」的,既知道自己不擅於運球,卻執迷不悟的不想傳導球。


嗯,所以,先前提過,科學是愈辯愈明、有理「」遍天下情形;以下,咱們就針對這些「井底之蛙」來「辯一辯」吧!



為什麼要先傳導給雙箭頭?


好了,接下來假設條件是,儘管防守方也「來得及」回後場防守;搶到籃板球的球員,可以藉由自己長傳給前場的雙箭頭隊友,或者,可以藉由短傳,再快速傳導球給,已經跑位到前場的雙箭頭隊友情況。


    撇開不同水準不談,假設前場的雙箭頭隊員其單打能力在一定的水準;如此一來,一個半場進行22的進攻,一定比,一個半場進行55的進攻還容易得逞。從以下二圖可以簡單瞭解,在半場22進攻方得逞的成功率,絕對高出55成功率許多。如此,隊友在前場你持()球者,為什麼不儘快傳導?



  


    當進行半場22的進攻時候,如黑色箭頭所指運球切入,所產生如紅色箭頭所指的幫忙(help)防守後的「切傳(藍色箭頭所指),所造成的空檔,一定比半場「55進行切傳」還容易做後續攻擊;看左下圖裡,你運球切入者的傳導球,除了防守幫忙的X5球員,以及跟隨的X2球員二人會阻傳(deny the pass)之外,運球切入者還要經過X3防守球員呢。如此,隊友在前場你持()球者,為什麼不儘快傳導?




    半場22攻擊假如不能得逞,後續進行拖車(tailor)出現空檔機會,絕對比慢條斯理的55還容易得逞;看右下圖的黑色箭頭的拖車跑位可知,出現空檔接球攻擊的機會,一定和左圖的半場55攻擊機會大了許多。



   


    除此之外,讀者有沒有發現,不擅長運球者所做「切傳」後的成功率,絕對比「先傳導球」給雙箭頭,有機會讓雙箭頭單打、或者打機遇戰(early action)、拖車等的成功率還低;所以,隊友在前場,你持()球者,為什麼不儘快傳導?


    另外,很多事實是,不擅長運球者所做的「運球推進」,其間可能發生被抄截失誤,或者期間發生「運球被壓迫」進而產生失誤的機率,絕對比採取「快傳給箭頭」發生失誤的機率還高;如此,隊友在前場,你持()球者,為什麼不儘快傳導?


    尤其,假如有機會將球快速傳導給雙箭頭做攻擊,所產生的「分享籃球」機會,絕對比,搶到籃板球後,該球員自行運球推進所產生的分享籃球機會還高;因此,隊友在前場,你持()球者,為什麼不儘快傳導?



總結


    好了,或許,那些菜市場水準的球員,可能還是認為:打菜市場杯賽,不就是圖一個「」嗎?那麼,假如我是打的很爽,有何不可?嗯、喔、艾;帥哥與mm們,識時務者為俊傑,像我和我們那個攝影「」小彥的拔拔一樣,趕緊「換隊友」吧。


特別提醒讀者的是,你們看看NBA那些頂尖的控球後衛,例如現在小牛隊的Jason Kidd、太陽隊的Steve Nash,以及黃蜂隊的Chris Paul,或者馬刺隊的Tony Parker,甚至波士頓的控球Rajon Rondo等球員,每一個NBA優秀控球後衛,當隊友在前場有些空檔,他們持()球者,為什麼都會儘快傳導呢?


答案當然「就在你心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老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