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經過二位主考官(都是大專A級裁判、國家B級裁判),包括裁判長林冠榮的建議,以及我個人的觀察所做的審核結果;期望,及格人員繼續努力朝「國家A級裁判」前進。另外也希望,那些還要繼續培訓的人員不要洩氣;學習的時間較慢、起步較晚、還有各種因素進而影響你的自信心等等這些都沒關係,只要肯努力,成功一定到來。


 



雖然事前已經界定為「15」是錄取名單;可是,總評估各學員對規則瞭解與掌握、臨場應變與執法技術等四方面考慮,我們只錄取9位人員,其餘9位則列入觀察與繼續培訓名單。


 


及格名單


一、允許在乙組執法人員楊正弘、廖建雄、邱寬浩、蕭惠鴻等四人;以上人員允許在乙組執法,並由執法中連續考核10場球賽。假如有任一場球賽表現不佳,該員立刻降級為丙組裁判;並且,在丙組執法時繼續追蹤,假如再表現不合格,立刻停職處分。另外,假如降級後由丙組考核(至少5場球賽)及格,經裁判長審核通過,則可以再升級回去乙組執法;相對的,假如在乙組執法考核連續10場球賽表現優異,經裁判長審核通過,則可以晉級去執法甲組球賽。


 


理由


楊正弘--仍需在乙組取得足夠經驗;所以,建議由乙組執法。


廖建雄--及格以外,由於已經擁有丙組與乙組執法超過10場經驗;因此,建議在乙組執法藉以審核。


邱寬浩--總成績排在前10名,並且擁有周末籃球賽乙組與丙組執法累計超過10場經驗;但是,規則考試不及格,所以,建議在乙組執法,並藉機激勵閱讀規則。


蕭惠鴻--及格、且總成績在前10名,並且擁有直周末籃球賽乙組與丙組執法經驗;但是,執法場次太少,因此建議由乙組執法藉以吸收經驗。


 


二、允許在丙組執法人員黃偉哲、張俊雄、李忠寶、劉志誠、張晉彰等五人;以上人員允許在丙組執法,並連續考核10場球賽,假如有任一場球賽表現不佳,立刻降級為實習裁判;並且,在星期一、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的友誼賽執法實習裁判時繼續追蹤。假如表現不合格,立刻予以停職處分;假如在友誼賽考核(至少5場球賽)及格,則可以再回去丙組執法。相對的,假如在丙組連續20場球賽執法表現優異,則經裁判長審核後可以晉升到乙組執法。


 


理由


陳宇威--及格;但從無執法經驗,因此需要在星期一與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總共實習累計超過10場球賽後,方可在丙組執法。


黃偉哲、張俊雄--及格;但從無執法經驗,總成績雖然是前10名,總成績也及格。但是,他們二人由於書面規則不及格;所以,需要在一個月後,再一次做規則考試及格後方可在丙組執法。並且,需要利用這一個月熟讀規則的同時,在星期一與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至少實習累計超過20場球賽,把動作手勢練熟、充滿自信後方可到丙組執法。


李忠寶、劉志誠、張晉彰--三人各項成績都及格以外,總成績也排在前10名;但是,也因為都缺乏實務經驗;因此,需要在星期一與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實習累計超過10場,並且表現及格才可以在丙組執法。


 


三、允許在友誼賽執法人員:剩下這些不及格,必須在規則閱讀與友誼賽中磨練,好更上一層樓。


張雅嵐、游文瑜以上2人成績雖然排在前10名,但是,不夠自信、執法畏首畏尾,實在需要在臨場執法上加以磨練;修正缺點,並在星期一與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實習累計超過20場,且經裁判長審核通過後,方可以在周末籃球賽的丙組執法。


蘇哲民、孫銘遠、蔡欣璋、許詩怡、曾瑞國、康心羿以上6人除了成績排名較為殿後之外,規則之考試也不及格,顯然要在執法上,把規則掌握有些困難;因此,期望藉由二個月期限,將規則再熟讀,並且,繼續在星期一與星期四以及星期五晚上實習累計超過20場,且經裁判長「再一次考試」通過後,方可以在周末籃球賽的丙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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