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隊暑假集訓之餘,為了掌握最新籃球規則「動態」;昨天一大早,帶著助理教練、二個球隊隊長、虎尾籃委會培訓裁判等浩浩蕩蕩7個人,從虎尾殺到台北文化大學,去接受洗禮。


 


判例說明


    劉恩普老師的「影片教學」這種判例說明,坦白說:這是讓一些濫裁判無所頓形的最佳解說;因為,影片的慢動作重播,總是可以讓參與規則研習的裁判們看的一清二楚,比賽鏡頭裡那一個裁判誤判,那一個裁判漏判,那一個裁判越區吹判,那一特判例不得當等等。最讓人佩服的是,劉老師還把最新亞錦賽裡,東亞區資格賽比賽中華隊對韓國隊等影片提出來,讓這些有心學習的裁判討論;更寶的是,此影片也讓我們見識,我們籃球國手的EQIQ的高低。


 


    我的觀察,裁判的自信心、執法經驗其實是,這批UBA新血輪裁判們「進步與否」的關鍵;因為,一個裁判的自信心高低與否,簡單可以瞭解,這位裁判對規則的熟稔與否。另外,我們也可以從中瞭解,一位對規則熟稔的裁判,擁有充分經驗的裁判,當然對哨音出現與否的掌握有很大的關係。劉老師的另類觀點,在此提出來和讀者分享的是:籃球教練假如能夠「熟悉規則」,他勢必能夠在技戰術指導上,讓他的球員獲得「利益」;由此,劉老師他誠摯的邀請國內的各級籃球教練們,允許的話,大家有空一齊來學習籃球規則。


 


    影片說明的最後,其實多多少少告訴我們新血輪的裁判,掌握基本規則、掌握趨勢是大專籃球裁判所追求的;因為,不論是手部不合法動作(hand checking),或者走步違例情事等等,其實在最近三年的大專籃球裁判研討會裡,已經多次宣示。只是,許多裁判還是「不能相信自己」,許多裁判還對趨勢要求有所質疑;因此,說我們和國際籃球規則脫軌,說我們跟不上國際籃球趨勢,影響關鍵其實還是自己。


 


動作手勢


    裁判的動作手勢是,昨天研討會的重點之一;從手勢動作的學習,然後到舞蹈教室去「面對鏡子」舉手投足練習,並且還能夠做好表情自然,嚴厲與服務態度的恰如其分,手勢正確而且必須保持姿勢優雅,哨音響起的時機要恰到好處等等,讀者不難理解:籃球裁判的要求還真是吹毛求疵。可問題現實的是,人總是沒辦法十全十美;你要那些算是新血輪裁判達到完美無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看不下去的鴻棋老師,在學員裁判屢見不鮮的錯誤百出中,終於咽不下這口氣;緊急叫停,把所有學習的裁判,再次趕回去舞蹈教室,再去面對鏡子學習裁判手勢與姿態。有那麼嚴重嗎?我是認為,還好啦;只是,好,還要更好,這是鴻棋老師的態度與所追求的。


 


    劉老師認為:既然籃球裁判講究的是「專業」;那為什麼,你執行者的手勢動作不夠專業呢?沒錯,劉恩普老師也認為,裁判假如在執法上出差錯,每場比賽次數在5次以內,約略在3%範圍,都應該請球隊教練「網開一面」。但是,劉老師比較在意的是,假如各級球賽的教練,你在比賽中發現「裁判出錯」;請不要客氣,把錄影帶寄來給他,他會「還你一個公道」。那是在裁判研討會上,邀請當事者裁判,來檢視錄影帶,看看他在那裡出差錯;然後告訴在場的所有裁判:我們錯了,應該還給某某球隊一個「道歉」。


 


臨場實務


    臨場實務的執法是,昨天講習會的重頭戲;這主要是由於,今天清鵬杯的比賽,那是真槍實彈,那是絲毫馬虎不得的執法。如果,這些裁判不能夠把最好的狀況調整到比賽現場;對於那些參賽球隊來說,就有些過意不去了。就現場觀察所得,概略有以下四個問題,提出來和讀者探討。


一、手勢動作過快:近1/4的裁判宣判時的「手勢動作」過於快速;以致,響哨、做手勢幾乎是同一時間進行。想當然,當雙方球員、教練與觀眾都停頓,想要看看你裁判的「判決是什麼」的時候,你裁判的手勢已經做完了;這一來,以上所列人員就,根本不知道你裁判的判決是什麼了。畏首畏尾是當場的感覺;那像似做錯的小孩,擔心見到大人一樣的狀況。


二、缺乏自信:如同前述,裁判自信心、執法經驗其實是這批UBA新血輪裁判們「進步與否」的關鍵;包括,對規則越是熟稔的裁判,擁有充分經驗的裁判,當然對哨音出現與否的掌握有很大的關係。比較可惜的是,我觀察竟然有高達40%以上的裁判,其「臉部表情」告訴是「極不相信自己」;好了,讀者們瞭解嗎,裁判你那種表情會帶來什麼後遺症呢?嗯,教練或球員的要求與責怪等等;艾,還要再加油是深刻印象啊!


 


三、缺乏討論:從我撰稿告一段落後,開始認真看裁判臨場實習執法後發現;將近30分鐘裡的超過21位裁判,各自執行5分鐘實務操作中,竟然只出現「1」三位裁判聚集討論的鏡頭。當然,或許有些學習過籃球裁判的讀者會質疑說:彼時狀況假如ok,當然不用聚在一起討論呀;可也是,臨場模擬狀況裡,不只一次是當場三位裁判「尺度不一」,或者響哨有所爭議,甚至同時響哨等等,從我是一位旁觀者、稍微知道裁判法來看:你們當場的三位裁判為什麼不討論?看NBA,或者昨天早上看,亞錦賽的分區預賽影片中,三位執法裁判經常聚集討論是時而可見;為什麼我們的裁判不知道這樣做?


四、缺乏設定目標:從旁冷靜觀察,或者是這些新血輪的裁判們認為:他們只是大專裁判,仍然缺乏擁有「國家裁判證照」的關係,不論是國家C級裁判、B級或A級裁判證照皆然;所以,那種「學習的企圖心」相當缺乏,進而就看不到那種做學問的「追根究底」精神。為什麼明顯的有很多疑問卻不敢問?我很難過的認為:難道你們都沒有人想當個「國際裁判」?


 


    嗯,伙伴們,我們一齊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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