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opChina裡的Kidd5555網友在「同城約戰」裡所撰十忌,後面個人再加上一些所見,提供給讀者參考。


 


第一忌:帶情緒打球。最煩是球友帶情緒打球的;自己沒能耐就找事,投不進、再投,一個球也不傳。讓著他、還挑釁;投進了,就說別人垃圾,不和這種人打也罷。真正的巨星,球打得在華麗,也從來不帶著情緒去惹事;所以,以後假如你「失戀、自以為是」,別去球場發洩。


 


第二忌:挑釁。挑釁的人往往是最無能的人;原來我在鬥牛場上打,整天碰到對手罵自己是垃圾的情況,然後,自己沒能耐還罵別人,自己投不進就說是失誤;後來跟著比較專業的人打了幾場,才發現那些根本就是挑釁的,這絕對是垃圾。


 


第三忌:輸不起。輸不起的人總是輸,打球本身就是娛樂有輸贏。輸贏又有什麼?可就有不少哥們不要臉,輸了就說對方打球髒,搞得人家贏了贏不舒服。這種人就是找事,與前兩條有一個共同點:沒能耐。


 


第四忌:瞪眼。瞪眼的人往往自恃老大,自命不凡;殊不知根本沒有人搭理。這種人看了就心煩;有的時候,不光對對手瞪眼,還整天罵隊友差勁,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你不願搭理,他還變本加厲;真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第五忌:喜愛內訌。有這麼一種人,總喜歡找隊友的事;隊友失誤了,就罵隊友,隊友傳了一個好球,卻從來不鼓勵。這種人打球都沒有人願意和他當隊友,往往球技不堪入目,籃下打板都奪眶而出;怎麼就這麼自我?


 


第六忌:不會打的裝會打的。不會、就是不會。有些高手根本不願搭理那種不會打的;他倒來勁了,不斷挑釁,不斷找事,不斷指揮別人該怎麼打。結果一打上癮就不走了;真有哪些跟他玩真的,灌他的幾比零,他才自知無趣、灰頭土臉滑溜溜的跑掉!


 


第七忌:欺負小孩的。球場上難免碰上一些初中生、小學生的人,有些人就來勁了;搶人家的場地,玩人家的球,還欺負人家。上次看到幾個大一點的「搶小孩的場子」;公共球場來晚了就沒有了,大家都知道,小孩子來得早,不能因為人家小就欺負吧!


 


第八忌:。越是「不會打球」,越獨。越會打球,越知道團隊重要性;在眾位球友面前,我就不再過多地講了,相信大家深有感觸。


 


第九忌:不要命的。蓋帽時是直接就往身上撲;過人,眼眨都不眨一下就撞過去,他也不估算會不會撞死人;好幾次搞得我肚子上青了一塊。一般這種球友,大多是體重較重,身材較肥胖,「不大會打球」的;所以,撞你沒得商量。其實越專業,越注意到自我保護和對對手的保護!


 


第十忌:缺乏公權力。就是在打球的時候,「縱容」了上述的人;你若是高手,就殺殺他的威風;你若是新手,就壓根別帶他來;他要搶你場子,你也千萬別被嚇著,怕他幹什麼?我們自己打自己的球;鍛煉身體,那容這些“籃球流氓”撒野!


 


第十一忌:猛接電話。還有一種人就是,打球不一會就「接電話」的;然後,他自個就和電話另一頭的人聊起天來。喂,少年仔,5千萬的人,等你一個人呢!好,馬上來;我冽%&*※


 


第十二忌:隨地吐痰、擤鼻涕。不知是感冒,還是鼻炎,打球打著打著,然後就「吐個痰或擤個鼻涕」;有時候更絕的是,痰或鼻涕還會粘在球上。簡直%&*※。


 


第十三忌:腳踢球。這種人,多數都是那些足球學的「半調子」的人,或者想耍帥的人;球投不進,或者沒抄到球的犯規等等情事發生,氣憤難平的想順勢耍個足球,卻無意的將球踢的老遠。誰去撿?當然是他佬兄囉!


 


第十四忌:乞水族:還有一種人更絕,每次打球都「不帶水」;然後,打到一半時候就對著你問:這是誰的水?緊接著,卻不等別人回答、拿了就喝。也有一副可憐樣看著你喝水;然後對你說:大叔,可以給我水喝嗎?看他那副德性我是氣死了,不好氣回答:我感冒。沒想到他竟然回答說:沒關係,我不沾罐口;我冽%&*※


 


第十五忌:指揮族。嘴巴像「念經」一樣的,說的沒完、沒了;一會兒指揮這個搶籃板,一會兒叫人家防守要積極,一會又說不要老失誤,一般都是中年男子!結果他老兄卻總是不防守,站著看對手投籃的就是他,籃板球看著掉到別人手上,都不搶的也是他,球傳的很屎、失誤的還是他!哎!最煩這種人,南京話叫老杆子。


 


第十六忌:金粉飾身。隨意喊犯規,他的身體接觸尺度只有「門縫」那般寬;只要呼吸碰到他的頭髮,他佬就說撞人犯規。像這種老喊犯規的人最煩;稍微有身體接觸就喊,好像他的身體是用金粉飾上去一樣。


 


第十七忌:不給報隊。一個半場裡,就只有他們8個人,扣除場上6個人,剩下2個人竟然有5隊「等候」;我以為大白天,見鬼呢!尤其是一些國中學生,總是不給報隊;最近,也看到一些大學生亦是如此,真是。心想:這公共球場是,我們一般百姓繳納所得稅去建造的;你們這些小毛頭,連繳稅都沒有,怎麼不讓我這個每年都繳稅的人報隊?


 


第十八忌:眼睛只有籃框和女朋友。這種人,他並不是屬於前述那種獨的人;他既非自幹的獨,而是對籃球的「饑渴」,好像幾十年沒有拿過籃球做攻擊;所以,當他接獲傳導球,你別想這球會再回傳給你,他早已經嗜籃框為唯一。除非,你請他女朋友蹲坐於一旁;然後,當他接到球瞬間,就請他女朋有叫他一聲。嗯,他會回頭,並且,把球傳導給隊友。


 


第十九忌:毀容院院長。這種人,他只「允許」你遠離他而投中長距離的外線;你假如不識相,想運球過他的人。嗯,只有二種情形;一是球過、人留下來,而且是傷痕累累的留下來。另一種是球與人都留下來;想當然,此時不摔個半死才怪。


 


第二十忌:遊擊隊。這種人是標準的只要有球打、死不要「」的人;那是在甲場地報個隊、同時間也在丙場地報個隊,不巧,乙場地有人已經報隊缺人要找他,他也答應。然後,假如他百戰百勝,繼續在某場地打就還好;可也是,他佬總是屢敗屢戰,然後到處遊走。更絕的是,他佬記憶特別強;他在那個場地,排第幾,排在那一隊的後面,他佬都一清二楚。所以,假如他在丙場地輸了;轉個頭、喝個茶、二眼轉呀轉、巡視一下,看那個場地應該換他們上場。然後,臨時挖角;喂,少一個、貼一下,就這樣趕場又到甲場地去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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