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刊登於「XXL」雜誌個人所撰的文章;居於已經多時、且許多網友有所需求,咱們也不是營利性網站,因此將該文轉貼於此,提供給讀者參考。


 


2006年世界杯男子籃球錦標賽在日本舉行,期間令人噴飯的是,2-3區域防守大興其道,居然獲得多數國家球隊青睞採用;並且離譜的是,多數國家隊又沒辦法破解它,包括那個籃球央央大國美國隊在內。對於區域聯防如何破解的問題,過去我們在國內籃球教練講習會裡頭,也遇到有許多基層教練提出;我們總結是,破解方法數百千種,就看教練是否「因材施教」的把,球隊球員特性加以規劃,然後設計一些策略讓球員發揮,這應該才是適當的籃球教練哲學。


 


今天在此,我們提供美國John Kimble這位教練在,1999年於coach雜誌第69卷第1期發表的,「27種」進攻區域基本概念(basic concepts for attacking the zone),將它摘錄、並逐一以2-3區域防守模擬解釋、說明給大家瞭解,也趁機和讀者分享這些樂趣。


 


『基本原則』


 


    首先John認為,破解區域防守的進攻方法是,教練必須發展出一系列的基礎形式,讓對抗區域防守的各式各樣進攻有所依據,以下原則可當參考:


 


一、利用一個主要攻擊手和一個次要攻擊手且能快速切入突破球員,來把防守給擊潰,此時就能製造出,在進攻數字上或組織上優勢。


老徐說明:安排一位爆發力較佳球員做,接球馬上過人的切傳去破壞防守陣式;這切傳包括運球切入後傳外側空檔投籃(wide open)、傳內線吊小球、自己切入上籃、運球切入急停跳投等等。這裡的運球切入有個基本概念是,多利用傳導球後,在防守者移位趨前(close out)對球施壓之間,「火車相閃」的下球過人,而不是利用運球技巧過人;因為運球過人經常會在區域防守的幫忙關門(close the door)之下而運球失誤。


 


二、使用不同進攻路線或形式,讓進攻多樣性及不可預測性;如利用球隊優點及防守弱點;利用個人的進攻優勢動作,或是針對對方個人防守的弱點來加以攻擊。


老徐說明:例如用切傳來破壞低位(low post)防守者移位過慢的缺點,也可以利用掩護走位(pick and roll)來打擊高位只有二位防守者的缺失,或內外組合(in-side out)小組進攻方式,來打擊低位防守者過矮的缺點等。


 


三、每種區域防守都有它特別弱點,找出它弱點然後加以攻擊。


老徐說明:左下圖2-3防守兩邊30度紅圈圈附近是弱點,可安排射手埋伏在此投籃;或者很多球隊的低位防守者,大部分身材都不高,可如右下圖安排在X3位置做內外組合。




四、使用擠在一堆、讓防守球員超過負荷、和奇形怪狀的陣形,把區域防守的形式打亂。


老徐說明:如左下圖在禁區高位安排一位球員牽制X5,然後在右側低位安排二位進攻球員來讓X4變成超負荷;或者像右下圖世錦賽裡很多國家隊,安排在左側有球邊高低位各二位球員,如此共有4人來破壞2-3陣式,讓它形態變樣。




五、所有進攻球員要保持良好空間平衡和間隔(15呎至 18 呎)。


老徐說明:這和破解盯人防守道理一樣;基本上不論破解任一形態防守(盯人或區域皆然),進攻方最好把握這原則比較有利。


 


六、確定進攻籃板的責任畫分,而且每個進攻球員都要確實執行。在每一次投籃時,強調在防守較弱的那一點出手,來創造實際優勢。


老徐說明:2-3防守較弱是兩邊30度、圈頂區等,為此多多在兩邊30度、圈頂區出手投籃,並安排球員在此以利搶奪進攻籃板。



七、從區域防守外緣帶球切入防守心臟地帶,然後再往回(切入的相反路線)傳球、切入和傳回原處,對大部分區域防守都非常有效。


老徐說明:例如右上圖在右側防守者X2球員旁的紅色圓圈者,如紅色箭頭所指路線切入,在X2號防守球員要跟隨防守情形下,再將球如藍色虛線傳出於原來位置,也就是X2號球員原來防守站位那個地方,這就會造成空檔。


 


八、把球運到底線附近吸引防守,把區域防守形狀給壓扁(flattening out the zone),然後快速將球傳往相反方向,利用這時出現的空檔加以進攻,這個戰術稱為壓縮運球 (jam dribble)。或是可以把球傳至底線附近沈底傳球(down pass)也可以。


老徐說明:所謂壓縮運球戰術和第七條原則雷同,先如左下圖陣式,圓圈1號在X2處如紅色箭頭運球往底線X4處,然後圓圈2號球員依黑色箭頭所指移位到原來X2位置;如此,因為X2跟隨圓圈1號球員到底線,就變成右下圖的空檔,此即壓縮運球戰術。




九、靠近禁區球員,若想在禁區進攻,就應該找尋哪邊有漏洞,哪邊有隙縫,然後加以進攻。


老徐說明:這原則在2006年瓊斯杯的美國隊經常使用,他們如左下圖的紅色園圈4號球員,經常在禁區底線附近埋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老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