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來信問道,球員的身高(height),原地摸高(reach)和臂展(wingspan)這三個資料中,哪一個是職業球隊在評估中最最看重的?他們的重要性和球員位置相關麼?


 


網友說:許多人說對於內線球員reachheight重要,但我覺得在背筐單打和搶籃板的時候,個子高的球員容易用上身重量壓制對手(即使兩人摸高相同),是這樣麼?


 


首先必需向讀者釐清的是,就我所學談運動員選材(select athlete),它是以科學的方法,用較客觀、準確性高的方法,選出具備運動潛能的青少年、或青年選手,然後加以培訓稱之;那,這和你談的職業球隊在評估選手的方法上雖然局部雷同,但是小細節上則有些出入,尤其以學術界主持的運動員選材,那是相當繁瑣、嚴謹,不是像職業球隊的簡單測驗、經驗式評估。


 


為此,所謂學院派(像我、我學弟邱大宗、李雲光等人)觀點就可能和球員出身的教練或球探等,還沒有接受過學院式洗禮的人適觀點,有小部分的差別;因此,以下我的觀點,並不一定能具體代表職業球探觀點。


 


其次,請你思考一下球員的身高較高、他的原地摸高和臂展一定較優秀嗎?百分之一百未必對不?你看全BNA或CBA身高好的球員裡滿街都是,但原地摸高和臂展就未必如人所願;反過來說,球員原地摸高較好的、他臂展、身高有沒有可能較好?絕對有,對不?但是,此部分的球員就不多見了對不?所以,那一種人較難找,好像是後者。


 


不必舉例說塞爾蒂克隊Kevin Garnett這種異類球員,就以現湖人隊的Lamar Odom就好,像他這樣彈跳能力好,又擁有這樣身材與臂長的,在NBA那就少之又少了。所以,要選身材比較快、比較容易,還是選彈跳能力好,又擁有身材與臂長的選手較容易?當是前者對不?因此,你必須有個先入為主的「選材」觀念是,像Lamar Odom這樣的選手已經少之又少了。


 


再者,談到內線球員,就我所知,他(指內線球員)的專項素質評估裡,就有一項是連續彈跳能力測驗,項目名稱是1分鐘托板,這是看他在1分鐘內,可以把籃球托往籃板最高點的方格裡的次數測驗;談到這測驗讓你想起誰?Ben Wallac還有先前公牛王朝的Dennis Rodman;除此之外,你思考一下,連續彈跳能力較好的球員,防守能力與機動性是不是較強?這問題在學術研究是高相關的,也就是連續彈跳能力強的選手,他的敏捷性多數也是很好的;因此,原地摸高較優秀的、較有潛力還是,身高較好的較有潛力?由此討論答案好像是前者;也就是以「選材」討論,身材不一定是多數教練所認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最近幾年的NBA,他們都傾向選擇鋒衛搖擺人,這樣擁有一些身高或手長,但是彈性與敏捷性相當好的球員。


 


最後討論背筐單打和搶籃板時候,個子高球員容易用「上身重量」壓制對手問題時;沒錯,個子高的球員容易用上身重量壓制對手實務上是如此。但是,你是不是忽略了身高好的,不一定上半身強壯,也不一定上半身練的強壯;而且,你是否忽略了多數上半身比較強壯的球員,多數敏捷性都比較差的事?


 


然後,以背框單打討論,假如以RodmanWallac的身體抗壓性來說;高他倆兩寸以上球員,在準備背框單打的競爭卡位(posting)過程,基本上已經很少有球員可以對他倆佔有便宜的。若再考慮他倆的彈跳封阻能力,這個準備背框單打球員,就算身材高個他們倆兩寸,所佔優勢就所剩不多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多數時候,許多NBA高個子選手要單打RodmanWallac的時候,並不能趁心如意道理。


 


還有談到搶籃板問題;身高好的、又有雄厚上半身的球員是不少。但是,你不要忽略的是,搶籃板球概略來說60 % 是依靠心態,20 % 是依靠觀察判斷與統計,20 % 才是卡位與移位抓球時機(含敏捷)與技術;因此,這身材好的球員,應該只在搶奪籃板球的內涵裡,佔有約10%甚至於較少的優勢吧;那麼,其他相關問題,就不相上下或居劣勢了。所以,這樣子比較好嗎?未必;看姚明那麼高,籃板球也還普通而已對不?


 


我再舉一例說,某一年臺灣18歲亞青選手,在某次亞青杯比賽裡,每一次搶奪籃板球時候,當場五位球員都約略只有一位球員會卡位;假如以此推算十次搶籃板下來,總共是40個球員數沒卡位、10個球員數有卡位。結果籃板球數呢,當然,幾乎不好對不?你假若再加上身材優秀的中國男籃在,希臘雅典奧運的籃板球表現;你應該不難理解,身材是教練教不來沒錯,但是心態、觀察判斷(含敏捷)與統計、卡位與移位抓球時機、技術等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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