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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文獻探討


 


歸因理論,原是社會心理學中,探究人類行為知覺時常常談到的問題;歸因(attribution),在理論的定義是這麼解釋,它是一種由別人或自己在社會情境中的某些行為結果,推論別人內部狀況或解釋自己行為原因的一種歷程(盧俊宏,1994);亦即舉凡人在各種情境中的各種行為結果,在其內、外在歷程後,總有其解釋,此乃歸因之說。


 


Bar-Tal(1978)對成敗歸因整理與探討後提出:高成就動機者在面對成功時,會將成功的因素歸因於能力和努力,在失敗時,則會歸因在努力不足的因素上;而低成就動機者,在成功時,會將成功的原因歸因於外在向度的因素上,失敗時,則認為能力因素所致。Weiner & Kulka (1970)對不同成就動機者對成、敗所屬的個人歸因方向進行研究發現,高成就動機者認為個人成功屬個人能力及努力,失敗乃因努力不夠;而低成就動機者認為失敗是由於能力不足所造成的;同時高成就動機者,認為一時失敗並不代表以後也會如此,並且相信只要努力總有成功的時候;而低成就動機者面對失敗時則認為自己能力不足,再怎麼努力也會失敗,於是不願意多做嘗試。


 


Weiner (1972)認為個體在解釋或預測未來行為結果時,常將失敗或成功歸因於下列因素:


(一)內在因素:指個體本身的屬性和行為,如能力(ability)和努力(effort)。


(二)外在因素:指個體以外因素,如工作難度(take difficulty)和運氣(luck)。


(三)穩定因素:指不易改變的因素,如能力和工作難度。


(四)不穩定因素:指容易改變的因素,如努力和運氣。


 


Weiner(1972))同時指出,能力、努力、運氣、和工作難度四項因素可由內外控傾向及結果穩定性表示;持內控信念且具穩定結果者,往往將成就歸因於能力,持內控信念但不具穩定結果者,往往將成就歸因於努力;持外控信念且具穩定結果者,往往將成就歸因於工作難度;持外控信念但不具穩定結果者,往往將成就歸因於運氣,前兩者都具有高成就動機,而後兩者則呈現低成就動機,當個體對成功或失敗作歸因時,常因成就動機強弱不同而影響個體工作表現的高低。


 


Spink & Roberts(1980)以70位上體育課的學生為研究對象,安排一對一壁球比賽作實驗,以研究受試者在賽後對於成敗的歸因情形,結果發現對表現滿意/贏的受試者,將贏的原因歸於能力與努力;而對於表現滿意/輸的受試者則將原因歸於工作難度太高;另一方面,在表現不滿意/贏的受試者則認為贏是工作難度太低。


 


游能揚(1995)探討不同組別之受試者對於成敗歸因傾向,各組在比賽後將其成敗原因歸諸:


(一)身高較高組會將成敗歸因於能力、努力、士氣;身高較矮組則會將成功歸因於運氣、失敗歸因於能力與努力。


(二)體重較重組會將成功歸因於能力與努力。


(三)專科組顯著比大學組會將成功歸因於運氣。


(四)預賽成績排行於第二級者比第一級者會將成敗歸於士氣。


(五)學校級比國家級較會將成功歸因於運氣、失敗歸因於環境、運氣、能力以及努力。


 


文獻探討總結


    成敗歸因和成就動機高、低有關,失敗或成功歸因也有內在因素、外在因素、穩定因素、不穩定因素等四種歸類;而另一種分類法則有能力、努力、運氣、和工作難度四項因素;而若以表現滿意與否為固定變數,則可以分類為能力與努力、工作難度高與低;在不同實力、條件比較上,則成敗可歸類為能力、努力、士氣與外在環境等。


 


為此研究者總結此部份,比賽輸贏(勝敗)大概可以歸類為內在可控制的能力、努力與士氣(信心),外在的不可控制的工作難度(對手強弱)、運氣等。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樣本


    本研究對象為國內三級(社會甲組、大專甲一級、高中甲級等)優異籃球隊教練,選取之標準是這三級籃球聯賽實施以來,該教練帶隊在聯賽曾獲前四名為限,總共男女社會甲組三位、男女大專甲一級四位、男女高中甲級三位教練,並以Kuzel(1992)所列混合策略(combination or mixed)三角校正(triangulation)以達多元需要,因此,橫向訪談多了助理教練三位,縱向訪談則求證國家籃球技術顧問、國中甲級籃球教練各乙位,總計15位籃球教練為樣本。


 


二、研究期間


    自民國92年9月1日至92年10月31日止。


 


三、研究方法與技術


(一)研究者角色與方法:此處本研究採用參與觀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而以一個觀察者即參與者(an observer-as-participant)方式進行;本研究資料分析方法採分析的歸納(analytic induction);對於跨個案分析方法(cross-case analysis),本研究依據Michael建議(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把不同的人對同一問題回答綜合一起,或對每個中心問題的各個觀照取向展開分析


 


(二)訪談程序與方法:此次訪談程序乃先電話告知目的,徵詢受訪者同意,也說明內在(能力、努力與士氣信心)、外在(對手強弱、運氣)兩種因素,如此確定題目與問題,最後做一對一電話訪談,當獲得答案後再進一步訪談選擇理由;本研究所採用是跨個案分析方法訪談,並以標準化開放式訪談(standardized open-ended interview),亦即是開放式訪談大綱來晤談15位受訪者。而本研究使用三角校正法,亦即以多種觀點和理論去詮釋資料的理論一觀點(theory-perspective)之三角校正法,以增進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三)記錄方法:本研究記錄方法採電話錄音記錄;而此次訪談都是研究者親自書寫與打字,藉以更瞭解資料;此時只依不同受訪者做一事件編碼(event codes),並以接受訪問者角色給予英文字母編碼,例如受訪者為女社會甲級教練是A,那麼他的編碼即「A」;然後資料影印三份以備不時之需。


 


四、訪談題目


    此訪談題目為「就您帶隊多年經驗,若只能選擇內在(能力、努力與士氣、信心)、外在(對手強弱、運氣)其中一種,籃球比賽輸贏因素,您認為是什麼?」後續訪談則是「選擇理由為何?」第二題問題是「過去帶隊比賽前後,您曾迷信或忌諱嗎?」然後依受訪者敘述有無,若受訪者回答「有」,則繼續訪問「您都迷信或忌諱什麼?」若受訪教練回答「不會迷信」,則繼續訪問「為什麼不迷信或忌諱?」探討其原因。


 


五、信度與效度


為確認本研究信度,以下研究者將各受訪教練基本資料逐一列舉(如下表一);其次為追求本研究之效度,其記錄內容研究者做:(一)訪談記錄結果,先委請受訪者確認再以代號呈現,代號分別以英文的ABCDEFGHIJ為代表,縱、橫向求證訪談受訪者則以K LMNO為代號;(二)研究者親自打字整理。


 


表一受訪者基本資料




















































教練代號



受訪教練基本介紹



A



社會女甲教練,曾任國家隊教練,碩士畢業



B



社會男甲教練,曾任青年國家隊教練,大學畢業



C



社會男甲教練,亦曾任大專男甲教練,碩士畢業



D



大專女甲教練,曾任大學國家隊教練,碩士畢業



E



大專男甲教練,現為副教授,大學畢業



F



大專女甲教練,曾任大學國家隊教練,大學畢業



G



大專男甲教練,曾任大學國家隊教練,大學畢業



H



高中女甲教練,曾任青年國家隊教練,高商畢業



I



高中男甲教練,曾任青年國手,碩士畢業



J



高中男甲教練,曾任青年國手,大學畢業



K



大專女甲助理教練,曾任大學國家隊教練,碩士畢業



L



社會女甲助理教練,曾任大學國家隊教練,碩士畢業



M



高中男甲助理教練,碩士畢業



N



國家隊技術顧問,曾任籃球國手,大專畢業



O



國女甲教練,大專畢業



 


六、資料分析


資料分析時間與方法:本研究資料分析時間,在每次訪談後的登錄、整理資料後即刻操作,此點乃避免訪談所得資料是否相互矛盾,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更多的資料產生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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