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虎尾籃委會)所辦春季週末籃球賽即將舉行;居於已經舉辦過26屆經驗,所以把過往缺失及要點彙編後,依怎麼樣擬訂競賽規程之「附則」、怎麼樣接受報名與因應、領隊會議注意事項、怎麼樣安排賽程、比賽過程競賽組注意事項、賽後注意事項等在此提供給大家參考。
『擬訂競賽規程』
競賽組需在報名截止前二個半月擬訂好競賽規程,送秘書長(總幹事)審核(或修改)。然後,大部分的競賽規程都因為小標題的限制,沒辦法把大會期望的「說清楚」;於是,容易疏忽某些事項,像多數球員素質、認知等參差不齊,吵架、打架等事件層出不窮;此時競賽規程就需詳細的「明訂細則」來彌補。以下是2015年虎尾籃委會競賽規程之附則:
(一)每隊最多可報名30位球員,但比賽時只能登錄12位;本賽季「補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12:00。
(二)球隊比賽前應自備身分證、學生證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三)球隊如有不符規定球員出賽,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其既往成績一律取消,並沒收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例如跨隊、跨組報名等事項,則以「出場順序」為依據裁決。
(四)發生規則無明文規定事情,由裁判判定之,其判決即為終決。
(五)球隊棄權之宣判為:
1、在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比賽。
2、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的進行。
3、比賽開始時間15分鐘後,球隊缺席或不足5位球員。
4、球隊被判棄權,對隊獲勝分數應記為20比0,棄權隊積分為O,且沒收5,000元(或3,000元)保證金。
(六)違反抗議程序,及球場上恐嚇裁判、恐嚇球員之懲罰,除依法執行之外,依刑法公共場所威脅恐嚇罪提告;經查屬實,該相關人員禁賽一場,沒收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
(七)「技術犯規累積」次數罰則:當個人或隊職員等被判定各項「惡性」技術犯規(含奪權犯規),每次需扣繳1,000元(隔一場比賽前,向競賽組補繳);累計第4次(含)惡性技術犯規,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再予以全部沒收」,相關人員於次一場球賽停賽一場;且該隊需再向競賽組補繳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後,方可參與比賽。當個人或隊職員等累計第6次惡性技術犯規(含奪權犯規),此時再次沒收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然後禁賽二場球賽;假如彼時是季後賽,則禁賽處分予以下一個球季繼續執行。
(八)「奪權犯規或者沒收比賽」等嚴重情事,相關人員立即停賽一場之外,猶需沒收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當個人累計第2次奪權犯規(任一球季加總),馬上處以終身禁賽,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沒收之外,該隊領隊、教練與隊長三人,並受「連帶處分」終身禁賽。
(九)「毆打對手」、「群體鬥毆」等嚴重情事,依籃球規則處分之外,相關人員立即禁賽整個球季(或至少10場球賽),猶需沒收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此鬥毆出現,該隊隊職員領隊、教練與隊長三人,並受「連帶處分」禁賽整個球季(或至少10場球賽)。另外,相關人員尚需要負民事與刑事責任。假如該隊為「受贊助球隊」發生鬥毆;則該隊需「賠償贊助款10倍金額」給予虎尾籃委會,並即刻終止贊助。
(十)「毆打裁判」情事,依籃球規則處分之外,相關人員立即「終身禁賽」,猶需沒收該隊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且相關球隊需補繳保證金5,000元(或3,000元)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此鬥毆出現,該隊隊職員領隊、教練與隊長三人,並受「連帶處分」禁賽整個球季(或至少10場球賽)。此外,該相關球隊需重新「繳交報名費」,並經審判委員會核准後,方可繼續參與比賽;其次,假如該隊為贊助球隊,該員需「賠償贊助款10倍金額」給予虎尾籃委會,並即刻終止贊助;此外,該相關人員尚需要負民事與刑事責任。
『接受報名與因應』
多數競賽組擬訂競賽規程後公佈、並開始接受報名後,往往因為經驗不足、人手不足或大會資訊不夠通暢等,造成競賽組煩不勝煩;一般的競賽資訊公佈,比較多的問題是,球隊不知道要報名、疏忽報名截止、報名資料不齊全、開賽了還沒繳報名費、未繳保證金等,這些都是競賽組要注意事。以下細項說明提供。
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競賽組「報名期間」備忘錄
程序 |
大綱 |
內容 |
備註 |
一 |
競賽規程擬訂 |
請在報名截止前80日完成。 |
含企劃書完成 送總幹事審核 |
二 |
競賽規程修改 |
請在報名截止前65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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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競賽規程公告 |
至少在報名截止前55日前公告。 |
並需宣傳 |
四 |
確認各隊掌握訊息 |
在報名截止前15天,以電子信或口頭和領隊聯絡,藉以確認各隊掌握報名資訊;並在留言板告知已報名球隊。 |
注意報名表可以下載 |
五 |
確認各隊掌握訊息 |
請在報名截止前7天,以口頭或電話和各領隊聯絡,藉以確認報名資訊;並在留言板告知已報名球隊。 |
在留言版公告某球隊「缺繳事項」與需補繳事項 |
六 |
確認各隊掌握訊息,公佈已經完成報名球隊名單 |
請在報名截止前3天,以電子信、電話或口頭和「未完成報名球隊」之領隊聯絡,藉以確認報名資訊;並在留言板告知已報名球隊。 |
在留言版公告某些球隊缺繳與需補繳事項 |
七 |
代為報名 |
利用某隊員轉達報名,或者委託某人轉達書面資料報名等;向「轉達人」重申:以上皆非報名完成,不予以承認,麻煩向競賽組報名。 |
非競賽組人員皆非報名承辦人,不能轉達任何報名資料。 |
八 |
某費用未繳 |
例如保證金、註冊費等小額費用,向承辦人口頭轉達,某時候繳納;承辦人假如要答應,需承擔此處風險。大體上,不能超過領隊會議開會日期,否則賽程容易出狀況。 |
勸告各領隊,規規矩矩做事,不要增加別人麻煩與風險。 |
九 |
確認參賽隊伍 |
報名截止隔日,需公告完成報名隊伍;甚至某些缺繳事項亦需公告。 |
在留言版公告「補繳期限」 |
『領隊會議注意事項』
很多球隊之領隊或教練,很少細心的閱讀競賽規程,包括附則等,甚至球員名單變更等都需要在領隊(教練)會議確認;像虎尾籃委會要求免費參賽球隊需要和贊助者「互動」的做好社團經營,包括虎尾籃委會身兼「教育功能」需明確告知球隊,以及推廣組是打「快樂籃球」的等概念,需要在領隊(教練)會議確認。
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2015年春季週末籃球賽領隊會議注意事項
一、心存感激運作贊助者臉書(或網站)社團:你們須瞭解「贊助者為什麼願意贊助?」「憑什麼不用繳錢就有球賽可參與?」所以,用感激心態經營贊助者臉書社團;和贊助者合照、戰績介紹、比賽簡述、提供比賽照片等回饋。
我們將做每週評比各隊的臉書經營,連續評比不佳者,取消贊助。
另3月29 日(星期日)早上10:00「開閉幕典禮」 每隊須12人以上參加,且服裝整齊報到。地點: 虎尾國小; 缺席者,沒收保證金,取消參賽資格。
二、學習禮儀、尊重與合作:居於虎尾籃委會身兼教育重任,尤其參與球員多數是國中、高中與大學生等,適值青澀年輕人;所以,期望各隊在比賽前、比賽中、比賽後、平時生活中等四個時段,可以做到「謙遜有禮、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學習團隊合作」等表現。例如遇到虎尾籃委會幹部、遇到對手等人,會主動且謙恭打招呼,在球場懂得分享籃球,讓隊友有機會接球而享受打籃球樂趣等。虎尾籃委會將在季末評選,禮儀最差勁、最不懂得尊重別人之球隊,我們將在下個賽季不予以贊助。
三、出場比賽:合法報名球員,於比賽時間未達5人,沒收比賽以棄權論處。請各隊養成「提前30分鐘到達球場」;而非14:30比賽,14:30才到達比賽場地。
球隊棄權之宣判:
(一)在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拒絕出賽。
(二)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的運行。
(三)比賽開始時間15分鐘後,球隊缺席或不足5位球員;遲到罰款500元。
(四)球隊被判棄權,對隊獲勝分數為20比0,棄權隊積分為0,且沒收保證金。
四、愛護比賽場地:比賽場地雙週在虎尾國小,單週在雲林特教學校,兩個場地都禁煙;虎尾國小的桌球檯請勿置放任何衣物,雲特教的馬匹請勿玩弄,請愛惜商借得來不易的場地,垃圾請丟至紀錄台旁邊的大型垃圾袋並分類。
五、更改球員名單:大會競賽附則:(一)每隊最多30位球員,但比賽時只能登錄12位。本賽季補報名時間為: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12:00
六、比賽服裝:比賽服裝依照最新籃球規則之規定:各隊無論先發或替補服裝,依籃球規則要求一致性;若發生球員服裝不一致,依籃球規則禁止球員出賽。假如欲商借虎尾籃委會球衣,每次須先行繳納「洗衣費」。
七、賽程公佈與變更:所有賽程一經公佈,均不得更改;所有賽程以官方網站「http://hwbc.club/index.php」、臉書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19651904763819/」公佈為準,不另行通知。
八、球員不得跨組或跨隊出賽:球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比賽權力,其既往成績一律取消,並沒收保證金5000元(3000元)。
九、2015年春季週末籃球賽將紀錄各隊的勝分:累計兩場比賽分差贏任一對手30分以上的球隊,下季比賽得自動晉級。假如在推廣組累積二場球賽贏對手30分以上,下賽季自動升級到晉級組;例如在晉級組累積二場比賽贏任一對手達30分以上,下賽季就自動升級參與公開組;公開組則不變。提醒:推廣組另稱:快樂籃球組。
『怎麼樣安排賽程?』
由於參加虎尾籃委會的隊伍北至台中縣市,南至台南縣市,以及鄰近的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等,包括許多國、高中生星期六都需要參加輔導課、許多有家庭妻子不宜每星期都打球等情況;因此,競賽組在安排上,就需要更費心。
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競賽組[安排賽程]備忘錄
程序 |
大綱 |
內容 |
備註 |
一 |
隔周安排 |
不要讓每個人、每星期都要去球場;例如單周安排甲組,雙周安排乙組這樣分開安排。 |
讓球員能在假日陪伴家人,更支持籃球 |
二 |
遠到球隊 學生球隊 |
遠到球隊如台中中興女籃、南投臺灣大等球隊,盡可能不要安排在一大早;並且,情況允許,徵求同意後每天安排二場球賽。 |
距離虎尾國小超過20公里,就算遠到球隊 |
三 |
第一場球賽、最後一場球賽 |
早上0800或0900第一場的比賽隊伍,最好採取輪流安排,不要固定都是某一隊,都讓他們要打早上第一場;老頭子及外地球隊,儘量不要安排在第一場球賽;越年小球隊與外地球隊也不宜安排在最後一場球賽。 |
這二種情況,都不宜安排遠到球隊 |
四 |
賽制 |
甲、乙組以單循環為限,晉級組、推廣組以雙循環或二個半循環皆可。 |
經費允許情況增加場次 |
五 |
季後賽 |
甲、乙區的季後賽需先確定,不要等到[臨時]才安排,那顯示沒有週全考慮。賽季結束,馬上公告季後賽球隊對戰表;並且製作大型海報之對戰表。 |
最好是開季就確認 |
六 |
季賽期程 |
球賽以3.5個月為限,這期間虎尾國小預計有六至八天會辦活動;為此,雲特教球場將之安排為[備胎]。 |
寒暑假之前一個星期辦完季後賽 |
七 |
確認賽程與申請變更賽程相關事項 |
申請「調整」賽程條件: (一)當天考試(需在10天前提出)。 (二)巧逢國家聯賽(例大專聯賽、高中國中聯賽等,需在20天前提出)。 (三)其他重大事故。 |
人數不足、上班上課等條件,都不足以申請調整 |
八 |
準備領隊會議事項 |
請準備好領隊會議提議事項: (一)賽制。(二)季後賽。 (三)申請調整的理由與時間。 (四)書面資料、保證金等繳交。 (五)球員資格(審查與抗議檢舉)。 (六)重大犯規(需罰款技術犯規、奪權等和領隊相關的)。 (七)開幕典禮、秩序冊製作。 |
請和裁判組協商「討論」時間 |
九 |
經費概算 |
請向主要幹部提出總比賽場次: (一)裁判費。(二)計時費。 (三)記錄費。(四)季後賽裁判費。 (五)其他相關費用。 |
總幹事、副總幹事、總務、裁判、計時記錄組場地組等 |
十 |
競賽時間 |
推廣組8分鐘(55分鐘)、晉級組9分鐘(60分鐘)、競技組10分鐘(70分鐘)停錶制。 |
競賽花費時間如括弧 |
『比賽期間競賽組注意事項』
比賽期間競賽組最容易發生問題,多數是各球隊開賽第一場沒有掌握,相關工作人員沒有事先將場地器材試用、當週比賽結果資訊太慢公佈、各隊戰績不明白、賽程異動沒通知或賽程異動太慢公佈以及球員資格問題等。
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競賽組[比賽期間]備忘錄
程序 |
大綱 |
內容 |
備註 |
一 |
確認比賽隊伍準時出場 |
比賽前七日,以電話或臉書訊息確認比賽相關隊伍掌握訊息,能準時出場比賽。 |
包含交通 |
二 |
確認工作人員就緒 |
比賽前七日,以電話或臉書訊息確認裁判組、場地器材組與記錄組等相關人員掌握訊息,並且,做好相關準備。 |
比賽前一個星期 |
三 |
再次確認相關事項 |
比賽隊伍與工作人員等,都要在比賽前一天,再次確認。 |
比賽前一天 |
四 |
當天比賽結果 |
每天需要將比結果之勝負、比數等公佈在官方網站 |
比賽當天 |
五 |
當週比賽結果 |
搭配記錄組每星期一(最慢星期二晚上)需要把每週各隊戰績(幾勝幾敗、戰績排名等)公佈在官方網站;有競賽違規事項亦需即時公佈;需送審判委員會亦需即時處理。 |
每星期二22:00以前 |
六 |
變更賽程及補繳款 |
臨時變更賽程,需要在每星期四12:00以前和相關球隊在臉書訊息裡確認;違規須補繳款球隊,需告知在星期四12:00以前補繳完畢。 |
每星期四12:00以前 |
七 |
球員資格問題 |
比賽當場對球員資格問題疑慮:當場舉發,委請裁判召集雙方領隊(隊長),請出示證件,雙方相互檢查。比賽中.後對資格疑慮,召集疑慮球員出示證件檢查;裁判宣判、競賽組隨即公告。 |
每場比賽結束裁判簽名前;懲罰需告知審判委員會,罰款需收取後方得繼續參賽 |
八 |
遲到缺賽奪權 |
遲到需繳罰款500元;缺賽依規程處理;奪權或累計技術犯規需罰款等,方得繼續參賽。 |
需注意罰款與繳款之公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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