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的Chris Paul擦板絕殺馬刺,公牛的Derrick Rose 3分球正面打板絕殺騎士,剛才巫師的Paul Pierce也是正面打板2分球絕殺老鷹,這樣的籃球賽讓人直呼不可思議。
構成絕殺的條件概略有:「時機」;剛好時間即將終了,也剛好平手或落後1分或落後2分。
其次,要擁有「幸運之神眷顧」;像Rose 與Pierce的正面打板進球,都有幾分幸運。
三是「教練戰術設計與信任」,假如戰術設計不佳,拿不到球,當然談不上絕殺。教練不信任,更不可能設計給絕殺手執行。
「團隊合作」;沒有團隊合作,做戰術上配合,也不可能絕殺;還記得Michael Jordan退休時期的公牛隊,教頭Phil Jackson本來設計給Toni Kukoc,可是當初王牌Scottie Pippen非常不服氣的拒絕,想當然的缺乏團隊情況,就難以製造完美絕殺。
超人一等的「技術與心理素質」,沒有超人一等的技術,不可能獲得出手絕殺;缺乏超人一等的心理素質,畏畏縮縮,更不可能在最後一刻出手攻擊。
沒有「一再演練」,也難以出現絕殺;絕殺是要在,球隊平常的訓練中一再演練的,那是教練在平常就設計好的情境,那是教練在平常練習時就設計好的。
除此之外,構成絕殺還有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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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跟Kukoc的問題,其實就是當初「肥佬」總管Krause處理不當的結果. Pippen那時也很倒楣,在90年代初續的合約,年數太長,而他也未設立『脫逃』條款,可能他也無法預料90年代中期,NBA的薪資結構,會呈猛爆性成長吧! 但最主要的,就是Krause不願意給Pippen調薪,讓他那時很火大,每季平均只能領200萬出頭的年薪,一直到1998年合約到期,才結束. 那時候,Juwan Howard,早在1996年,就續了7年1億1千萬的合約了. 那時候,若Jordan沒有第一次復出,Pippen有90%以上機會,離開公牛隊.因為他當「廉價」勞工,當的很火大. 還有,那時球團太捧Kukoc,想以他為核心,更讓Pippen,火大到不行.
哇!!!!!你的NBA籃球史粉棒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