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起:前一陣子(2000年)報載Shaquille O’Neal服用Indocin這種止痛藥;由於手頭剛好有這部份資料,在此提供給各位網友參考。
Indocin 全名(原名)Indometacin或稱 Indomethacin ;它是一種膠囊,也有製成軟膏。它的作用是迅速吸收後可緩解疼痛,減輕發熱與腫脹、壓痛等之發炎症狀,並可改善運動機能;徐放性膠囊有以下優點:
一、可抑止Indomethacin在血中濃度的急速上升:若視其血中濃度之持續性,減少服用次數,仍可得到相同藥效。
二、減少副作用發現之頻度:Indomethacin製藥原有對中樞神經之副作用(諸如頭痛、頭重)及消化器障礙之發現頻率均有減少。
它主要作用功能:適用於治療多種肌肉骨骼系統之炎性及非炎性;如風濕性關節炎、痛風等。
它的副作用:初用本產品可能頭痛,但以低劑量開始治療可使頭痛之發生率減少;胃腸道障礙偶有發生,如於進食或飯後立即服用,則此副作用可減低。
注意事項:孕婦或授乳婦宜避免使用,僂麻質斯患者長期連用時,曾發生角膜混濁、網膜障礙等報告;故長期服用者,需做定期的眼科檢查。
這藥在臺灣境內較有名藥廠名稱都不一樣;在生達稱之Indoy,在景德稱Kindocid,在永信稱Indomen,在葡萄王稱Patetin等等。國內藥劑師習慣上都以英文直稱藥名,少有稱中文譯名;以上資料取自於蔡靖彥編著東洲藥品公司發行於1998年常用藥品手冊中。
就運動教練學來說,服用此止痛藥雖在某部份可減輕或改善運動員傷痛;但就如O’Neal所言,它真的對人體有極大的傷害與許多後遺症。相對的,在運動員來說,若服用禁藥改善成績並因此一舉成名,間接得到利益,短視近利則可以理解;像1984年有研究訪問,當年美國奧運代表隊運動員。結果在近200位受訪者中有近七成選手,對問題「若服用禁藥而致使成績進步,但在若干年後可能死亡的話,願不願意服用它」的回答是「願意」;由此可知,服藥與爛用藥物之問題嚴重性;此訊息也告之所有運動教練與運動員和主政者,這文化背景所反應的意義!
在此也順帶呼籲:運動是為了健康,若謀名、利而違法,並致使身體損害,乃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矣!有道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對於國內許多教練而言,籃球專業領域已不敷學習,何談藥學資訊;為此,希望提供此資訊做為參考。
再談運動員服用禁藥
前些時日談過NBA的湖人隊O’Neal服用Indocin問題;現報載國際棒球總會傳來消息,2002年在古巴舉行的洲際盃棒球賽,巴拿馬國家棒球隊有三名球員被查出有禁藥反應,國際棒總遂取消了巴拿馬第三名的資格。
以目前國內各運動項目,都幾乎有職業化趨勢,運動員服用禁藥可能性相當高;因此,在國內各教練、選手對於「禁藥」不甚明瞭下,個人將此部份所知的相關資料,整理給各位參考,以避免重蹈覆轍。
『奧會規定』
國際奧會禁藥(doping)違規定義在於:參賽運動員,攝取非生理性的外來物質、或攝取超過生理正常劑量的生理物質、或使用不正常途徑輸入體內,其目的為達到操縱、且不公平的運動成績提升;其中包含用於常規醫療用途之物質,如其特性、劑量和使用後會達到誘發人為不公平的結果,也都屬於違規禁藥。
違規禁藥規定分三大類,一是禁藥分類,有興奮劑、麻醉或麻醉劑、同化類固醇、貝他阻斷劑、利尿劑、鈦鉎類荷爾蒙及同類物;二是違規方法,有違規輸血、藥理化學和物理性的操作;三是限制使用之藥物,有酒精、大痲、局部麻醉劑、腎上腺皮質類固醇等。
『增強術種類』
這類禁藥包含種類繁多,它是屬於運動科學五大類增強術範疇裡(營養性、生理性、藥理性、心理性、機械或生物力學性等五大類)的藥理性增強術之內;藥理性增強術裡又分六類,分別是:
興奮劑:如安非他命、麻黃素、古柯鹼等神經興奮劑;有增加勇猛、興奮等作用,也有壓抑疲勞與畏懼之功,它是大部份的技擊、接觸性運動項目選手常常偷偷使用的藥物。像安非他命是適合於自由車、美式足球、曲棍球、拳擊、角力等項目;服用目的在於增強氣勢與鬥志。像麻黃素適合於游泳項目;目的在於減少鼻塞、呼吸道暢通。
咖啡因:除興奮作用外,能增強游離脂肪酸之利用,有助於有氧運動耐力。主要是適合於自由車、長跑等項目;目的在於提高游離脂肪酸的利用率,進而可獲取更多的氧氣供應。
蛋白質合成類固醇:增加蛋白質合成,進而增加肌肉量;服用此類藥物可讓選手更為進取勇猛,以致可以忍耐更強的訓練、比賽,亦即可以提高痛苦忍耐指數。此部份適合於舉重、健美、短跑、游泳、田徑的田賽、美式足球等。
止痛劑:局部塗敷麻醉劑或使用麻醉藥,因而可以壓抑因為比賽或訓練所造成的傷害與痛苦,進而使選手繼續訓練或比賽。
焦慮藥:使用鎮定劑、酒或貝他阻斷劑,有抑制比賽之焦慮、減低心跳率,以利於身體穩定與精微控制之作用;尤其能在在射箭、射擊、高爾夫球、滑雪、跳遠項目中提高成績表現。
利尿劑:一則加速水份之流失,達到急速降低體重、降級參與比賽之目的;另一方面也被廣用於促進興奮劑、蛋白質合成類固醇等違規用藥之排除。
『藥物使用因應對策』
由於一般使用禁藥目的在:增強體力與肌力、延緩或降低疲勞、提高運動耐力與忍受力、降低不安與焦慮、喚起注意力與集中精神力、提高拼鬥氣勢與鬥志、緩解疼痛和發炎等。因此,面對未來禁藥可能泛濫的錯誤趨勢,相關人員應該予以糾正才是!會服用禁藥者大部份是認為:使用禁藥將是會創造佳績的必備點心,這會讓使用選手層面擴大!而使用禁藥的年齡,也將隨著選手日益低齡化的影響而下降;而且使用的禁藥,也將科學的日新月異,甚至會使用未經安全適用之新藥物。如此一來,選手生命就值得堪虞;恐怖的是,到最後使用禁藥的運動項目將會越來越多,因而使用禁藥的地區將越來越廣!
總結此趨勢,我們建議政府應該採取三個步驟:
加強違規禁藥的教育和諮詢服務:這部份應廣泛召集教練和選手,舉辦禁藥講習會;其次應該設置運動員的藥物諮詢專線,提供禁藥與一般藥物之電話諮詢服務。接著應該建立禁藥的完整資料庫,以利查詢;最後應該印發約名片大小之藥物建議片,針對平常治療之藥物說明那些是禁藥,並建議合法有效的藥物。
實施禁藥常識評估和觀念糾正:首先應將禁藥常識列為教練與選手考核、評估和選拔的項目;其次應該加強灌輸正面的運動員精神,杜絕禁藥使用之欺騙行為。
實施隨機抽樣檢驗:首先應該建立國家禁藥檢測中心;其次應該明文規定禁藥受檢為選手義務;再來應該實施隨機抽樣檢測;然後應該訂定檢測結果為陽性處理罰則;最後再根據情節輕重施以輔導火處罰。
以上因應對策部分資料,來自於國立陽明大學陳俊忠(運動醫學博士)老師所上「運動醫學」課程之個人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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