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於虎尾籃委會(雲林縣籃球促進會)留言板故障,以及許多球隊沒有參加領隊會議,因此虎尾籃委會相關要求與規定,許多球隊並不明瞭,進而在虎尾籃委會於3月10日 、3月11日 所辦周末籃球賽,出現一些疑慮與紛爭;經3月23日(星期五)常務理事會,召集相關人員進行「審判委員會(理事長陳瑞雄、副理事長吳岳樺、總幹事蔡仁卿、副總幹事蔡金順、副總幹事陳建成、副總幹事徐武雄、常務理事許育嘉、常務理事賴振興、裁判長陳仕弦、記錄組長趙柏璋等,競賽組長許義豪請假)」討論過後,做以下決議:
一、尊重競賽組決定、寬恕球隊錯誤行為:競賽組之裁定,審判委員會呼籲各隊予以尊重與服從,如此虎尾籃委會才能夠「繼續進步」;至於部分球隊的錯誤行為,服裝不符合籃球規則要求、球員未能繳交相片以利製作球員證等,居於溝通與新政策問題考慮,審判委員會予以寬恕,但是「下不為例」。任何球隊(或球員)再犯,依籃球規則與競賽規程處置絕不寬容。
二、原有比賽記錄與結果:該二天之比賽記錄、結果等,由於此乃裁判組,服膺於蔡總幹事仁卿與副總幹事 蔡金順 老師之「服務」政策,猶已經是「裁判簽名」之事實;審判委員會對此尊重裁判組對於「籃球規則」之確實執行,並且予以「追認」,請記錄組依此進行相關作業,也請轉知行政組公告。
三、追求真、善、美:審判委員會呼籲虎尾籃委會(雲林縣籃球促進會)所有幹部,行事上真的需要「嚴以律己」,藉以追求虎尾籃委會繼續進步的大方向行事;並且,所有幹部需要瞭解:「行政即是服務」的謙虛、和善態度。審判委員會也呼籲各球隊,能對於虎尾籃委會(雲林縣籃球促進會)各組幹部之政策予以支持並遵守;如此,虎尾籃委會(雲林縣籃球促進會)才能夠精益求精,才能夠替各位球員創造美好的「籃球環境」。
虎尾籃委會(雲林縣籃球促進會)審判委員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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