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劉勇智』
第123場05月07日16:20
永安檢驗所藍(中正大學校隊)-斗南協隆(斗南高中男籃校隊)
斗南協隆籃球隊,因高中三年級學長,去參加國泰盃籃球賽而戰力損失嚴重;最慘的是,平均身高只有175左右,和中正大學校隊為主的永安檢驗所籃球隊對抗,根本就是大人打小孩的戲碼。
但是,比賽一開始,斗南協隆籃球隊卻靠著矮小的速度優勢,連連得分;雖如此,永安檢驗所籃球隊也充分利用身高優勢,屢屢在籃下、連連進球。於是,雙方你來我往,形呈拉鋸戰;但,比賽進入了第3節時候,永安檢驗所籃球隊聰明的利用禁區身材優勢,在籃下越打越猛,彼時,加上斗南協隆籃球隊人手不足,以致體力不支,進而慢慢被拉開比數;第3節結束後,斗南已經輸了10幾分。
不放棄的斗南協隆籃球隊,靠著一股「永不認輸」的氣勢,展開強力反擊;不甘示弱的永安檢驗所籃球隊,也一再依靠著籃下取分。到了最後3分鐘,斗南協隆籃球隊先靠著快攻得分,永安檢驗所籃球隊也立即回敬2分;斗南協隆籃球隊這時,再飆進2顆3分冷箭,並靠著上籃得2分,打出一波9比2高潮,進而把比分追到剩下2分。
時間最後是剩下1分多鐘,但永安檢驗所籃球隊還是聰明靠著籃下取分,加上斗南協隆籃球隊又投不進的機會,最終終於把比分拉開;最後,永安檢驗所籃球隊,就以10之差氣走的斗南協隆籃球隊。
『0501裁判觀點—副裁判長:張栢豪』
這幾天,觀察了一些初學裁判,也就是在丙組比賽裡,那些擔任裁判的缺點後發現,他們通常都會眼睛一直盯著球看,不論是「前導裁判」,還是「追蹤裁判」,這都是不合理論的事;因為,就裁判法討論,二位執法裁判假如「都看著球」,那麼,無球區的空手區域,則會變成沒有裁判看管。
比較嚴重的情事是越區吹判、沒有和另外一名裁判眼神交會,只顧著吹自己的,包括有爭議的球,也沒有與另外一名裁判立即討論等;越區吹判,其實就是二位裁判都同時看著球,所以,非責任區的裁判,才會「跨越」責任區去響哨。
二位裁判執法過程,會發生眼神「沒有交會」,主要都是執法裁判「誤」以為:該play我「看」的最清楚;就算二位裁判同時響哨,某裁判也不理會另外一位「伙伴」的意見,「自以為是」的「無知執法」行為。甚至,對於有所爭議的判決,某些將權力「過於膨脹」的裁判,之所以不懂得去和另外一位裁判「討論」,最主要關鍵在於,他不瞭解這籃球賽是:由二位裁判去替球隊服務的事。
還有,有些犯規或違例也沒響哨;以旁觀者推測,沒有響哨可能是裁判彼時位置不夠好、沒看清楚,所以不敢隨意響哨;或者是,對規則不大熟悉,對該play不確定是犯規行為等,甚至也有可能是一時恍神、沒注意到,所以才沒有響哨。這些都不是很理想的裁判行為。
當然,由於是初學裁判,所以,他們容易受到一些球員的抱怨,或者是一些教練、觀眾等雜亂聲音所影響;然後,變的不敢吹判、畏首畏尾的矛盾現象;或者是,在執法過程沒有信心,開始質疑自己是否有吹錯等。
由此,包含我在內的幾位,學習裁判經歷還不多的同仁,大家應該多多「用心去學習」;因為,只有用心學習,不是把裁判執法當成是「賺錢」這樣行事,在籃球賽裡的裁判執法,才能夠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才能夠「精益求精」,進而在執法過程獲得樂趣與成長。
『修正公告』2011.0501
先前,虎尾籃委會規定,舉凡各種技術犯規,都需要罰錢;經過領隊會議建議與討論後,修改為「累計2次」--罰錢1,000元。
現今,有二隻球隊的領隊,向虎尾籃委會審判委員會建議,因為技術犯規有輕重緩急之別;所以,是否委請裁判組勞心,將這些技術犯規加以明確規範?
虎尾籃委會裁判組虛心討論後,將一般技術犯規「劃分」為二大類,分別如下:
一、以下技術犯規累計需罰款,執法裁判需在論壇「登記」:
(一)無禮的對待裁判員、臨場委員、紀錄台人員或球隊席區人員發生身體接觸等。
(二)不禮貌得詢問裁判。
(三)不理會裁判的警告。
(四)以言語或動作侵犯或激怒觀眾。
(五)挑逗對手或以手在其眼前揮擺,妨礙對手視線。
(六)故意的揮肘,傷害到對方下巴之下。此處是比照UBA,這是「不符合運動員精神道德」犯規。
二、以下技術犯規累計,不需罰錢:
(一)球員之球衣褲不一致。
(二)球中籃後,故意觸球以延誤比賽。
(三)妨礙發界外球,以致延誤比賽。
(四)故意懸掛籃框。
(五)摔倒以騙取犯規。
(六)最後一次或僅只有一次罰球,防守球員違反妨礙中籃或干擾球。
校對:虎尾籃委會副總幹事徐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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