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其他相關事項
4號大前鋒與5號中鋒除了後場、進入前場,以及走位和卡位要球、特別進攻技術、觀念外,還有很多相關觀念須要瞭解;今天將這內容提出,主要還是很多教練在這部份很少下功夫指導球員。例如剛加入NBA的姚明,從季初開始比賽的12次跳球裡,輸給對手11次,只有一次取勝一樣,包含跳球技術等等,多數教練都很少指導。
以下就跳球動作要領、前後場罰球站位與奪取籃板、我方得分後的對球施壓與阻絕、內線幫忙(help)與製造帶球撞人、等技巧敘述。
跳球動作要領
跳球的動作要領,首先執行跳球的球員要跳球前,不可直接進入跳球圈,要等到確認隊友、對手所站位置以後,可以決定撥球方位才進入跳球圈準備。接著以習慣手之同側腳(例如習慣投籃是右手則是右腳)就定位,並再觀察一遍對手與隊友有沒有變換站位;此時居於籃球規則規定,任一腳需靠近中線(或罰球線)15公分以內,所以是同側腳靠近中線(或罰球線)。
習慣腳稍微彎曲,另一腳較彎曲且距離習慣腳一小步,這一小步是準備採取墊步後的跳躍,雙手置於身體後方準備助擺跳起(如同立定跳遠時雙手的助擺),而非習慣手的肩膀對準最有利的撥球區域,因為人類的手掌除了朝後(下)之外,就屬於朝向非習慣手之側最為自然,為了讓手指撥向目標區域,非習慣手的肩膀對準最有利的撥球區,這樣的撥球才適合於人體解剖學結構。
再來,執行跳球員應該有心理準備,當裁判響哨準備執行跳球時,都會先觀察雙方所有球員是否再次移動,等確認無誤後馬上會就定位,並將球置於兩跳球員之間;而此時,習慣上大部份裁判都是以約略兩秒以內時間停頓再觀察,最後將球拋起。所以,跳球員應該在心理默數一、二跳的預令與動令;由於規則規定靠近中線該腳不能移動,所以在二(動令)的時候,後面那隻腳就需快速往前墊。
在墊步同時,雙手彎曲已經由身體後方助擺到身體下方,而當雙腳蹬起伸直之際,雙手也已經助擺到下巴高度,最後在球於最高點即將落下之際,眼睛看球、伸出習慣手將球撥往有利區域給隊友;需注意的是,前面所述的跳是往上跳,非往前跳。
我們希望執行跳球的球員,能夠做往前墊一小步後再跳起的動作,這一墊步在力學來說,是可以增加所要做的功,就學術理論上和許多人適應以後的動作來說,當然可以跳的更高。
我們觀點認為,除此之外,規則也寫定跳球是,當裁判拋球,雙方跳球員需要在,球於最高點開始往下落之後才可以撥球;因此有了這段時間的緩衝,採取這墊步跳球的動作,怎會來不及?所以,我們是希望執行跳球的球員,能利用墊一步再跳的跳球動作。
除此之外,可以的話,我們建議4、5號球員,甚至教練、助理教練或訓練員等,應該多觀察各個裁判拋球時機;從預令一到動令二大約幾秒、是否有動令三、某裁判拋球高度多少、某裁判執行跳球的習慣動作有那些等等的資料,然後一五一十詳細記錄下來,以提供未來跳球之利。
跳球站位與走位
跳球站位是許多教練忽視的一環;好的跳球站位,你可以看到因為優異的跳球讓接獲球的球員,幾乎不用運球就可以直接得分,也就是跳球員可以完成一次的輕鬆的助攻。不當的跳球站位,不獨讓對手輕鬆得分,甚至打擊全隊士氣、招惹無謂犯規等,都是跳球站位不當所致;適當的跳球站位編配,除了可以適時阻止對手攻擊外,它還可以銜接團隊防守的變化與要求。所以,你說跳球站位重不重要?
在中線跳球,若是其中一位內線球員甲執行,則另一位內線球員乙,需站在本方後場的跳球圈;球隊若是採取十字站法執行跳球,乙球員應站在籃框與籃框的連結線上;球隊若是採四角站法跳球,乙球員則站在後場的任一角即可。
接下來談跳球後的走位。不管任何狀況,只要是4號、5號球員接獲球皆然,4號、5號球員一樣不能隨意下球,伺機傳給1號控球後衛後,依「前場觀念與動作」要領執行拖車、機遇戰、小組戰、系統戰順序進行。若是對手接獲球,站在籃框與籃框連結線上的任一4號、5號球員先退回三分線圈頂位置做幫忙防守準備,然後再依半場防守所採取的盯人或區域執行;另一側(或兩側)若有4號、5號球員,在對手獲球情況,則需要先依阻運、對球施壓,然後半場防守策略執行。
罰球站位與籃板
在前場我方罰球時的站位,比起跳球是簡單多;基本上那絕對是內線4、5號球員站在中立區(寬5公分長30公分的實線)之上,假如有任一我方內線球員執行罰球,我們比較傾向3號球員加入罰球時的搶奪籃板球行列;而此時最重要關鍵乃在於「要把隊友罰球當做不會進」的企圖來搶奪。
在後場由對手罰球的站位,當然一定是由內線兩位4號大前鋒、5號中鋒球員負責最低位的位置,而罰球者的卡位職務,就如前面控球後衛內涵所述,乃由1號控球後衛擔任,因為2號得分後衛、3號小前鋒球員必須擔任雙箭頭快攻的走位儘速得球攻擊。此時我們比較傾向採取交叉步(或稱前進步)的卡位技巧,若採用旋轉卡位絕對來不及、也不利。
得分後的對球施壓、阻絕
我方得分後內線球員馬上採取的對球施壓、阻絕,在國內少有4、5號球員會做,或做的好的;我們觀點是,既然大部份內線球員都靠近底線,不論是在我方得分或我方罰球後的得分,於對手4、5號球員難以很快走位到我方後場情形下,內線球員為何不能趁火打劫,做個阻絕、甚至抄截?
你假如經常收看NBA,比賽中瞬間改變為防守方的內線球員,立刻對底線發球者的「對球施壓」、或做對對方控球後衛準備接應的「阻絕」,這是不是經常會收到一些效果?而且在採取這個動作後,十次裡頭,對方是不是有一至三次會因此傳球失誤、或被執行者抄截,若再加上此動作會帶給發球員的壓力、消耗對方控球後衛的體力、增加控球後衛的困擾,內線球員在我方得分後,是否應該採取此這些動作?
內線幫忙與製造帶球撞人
以角色定位來說,內線4、5號球員,理所當然爾是球隊的最後一道防線;在我們的觀念裡,如果內線球員不能守住這最後一道防線,外頭其他球員的對球施壓、阻運、阻絕、幫忙還原、輪轉等防守都會化為烏有、功虧一簣;因此,內線4、5號球員就該神勇的固守我方禁區城池才可。
好的幫忙防守,可以製造對方運球切入過程中的失誤,也可以製造對手實施切傳策略的失誤;最佳的幫忙防守,還可製造對手帶球撞人,或者帶給對手投籃時候的壓力,也可以在對手投籃時適當的封阻。
好的幫忙防守首要在,內線球員身處於有球邊時候,應該靠近球的位置,隨時準備幫忙的移位動作,而不是緊貼著原防守對象,或固守自己區域而置隊友不顧;身處於沒有球邊的內線球員,準備幫忙應該至少有一腳落於禁區之內,如此位置要執行幫忙防守,較其他位置妥當多。
常犯之錯
總結此部份,內線4、5號球員相關事項裡常犯錯誤是,跳球的時候是往前跳,因而越線、或超過中心線(因規則解釋此為立體之線),或跳球時侵犯對手身體,或撥球時打到對手之手等。其次跳球站位不當,內線高大球員站於攻擊前方,以致就算接獲球也難以快速突破進攻;或相反的,矮個子1、2、3號球員站在防守後方。
而大部份在搶奪對方罰球時的籃板球問題都在,心態消極或自以為是的認為「罰球會進」,因而鬆懈、進而不知迅速卡位搶奪有利位置爭奪籃板球;相對的,在我方罰球時,內線球員常犯的錯在於,對手較有利卡位、也卡住位子了,卻不知積極的利用轉身、交叉步法尋求競爭,以求球體不可知彈跳造成的籃板球。
另外,內線球員常犯的錯(或說不以為意)在於,大部份在我方得分後,內線球員既然最靠近底線,也就是在對手準備發球的區域,隨即簡單的對球施壓或阻絕,一定會帶給對手壓力或困擾,更甚有些時候還會造成對手傳接球失誤、或者我方(含內線球員)抄截球,如此,為何很多內線球員不知去做。
最後,很多時候隊友並不需要幫忙時卻盲目的幫忙,以致製造對手空檔;此部份要點有二,一是,正常防守下,防守者若需要幫忙防守,應該喊出聲音告知隊友「幫忙、幫忙」,如此下才移位幫忙;其次是,在隊友不需幫忙情況,內線球員頂多也是做個隨球移動防守而已,如此才不會製造對手空檔。
接著是內線球員在做幫忙時,本身的位置、路線不當,以致對手仍然可以繼續過人,變成基本的阻運(stop the ball)都做不好;另有不當的內線球員是,位置不當卻和進攻方有身體接觸,因而造成內線球員犯規;也有一些不用大腦的內線球員在幫忙時,對手已經毫無退路、也前進不得,此時只要雙手舉起,持續對球施壓即可造成對手「持球5秒」的違例,卻無意義、下意識的去抄、撥球,以致造成本身犯規,這是最要不得的。
還有一些內線球員在做出幫忙時,一箱情願的認為對手會帶球撞人,於是在對手還沒有收球時,就做出立正姿勢、雙手舉高的投降,因而對手輕鬆的持續前進、或改變進攻方向來進攻,實在令人洩氣;以上種種內線球員的相關事項,當然和許多籃球基本觀念與動作有關,但我們認為,內線4、5號球員既是最後一道防守關卡,若觀念或動作不當,對手輕鬆得分或本身犯規,則是令人相當扼腕、嘆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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