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港媽祖盃」週末籃球賽競賽辦法
一、目的:推廣全民籃球且讓民眾認識「北港媽祖」,並培訓籃球裁判;另外預防青少年寒假犯罪,引導女性參與休閒活動,利用寒假星期例假日,舉辦週末籃球賽。
二、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北港鎮公所、雲林縣蔡孟真縣議員。
五、承辦單位: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虎尾籃委會)。
六、比賽地點:北港鎮立體育館、虎尾國小。
七、比賽時間:2018年1月24日、25日、26日、27日、28日、31日、2月1日、2日、3日、4日、10日、11日等共12日;預定推廣(女子)組在虎尾國小於2月3日、4日、10日、11日等4天同日期比賽;因此,實際比賽日期總共16天。
七、辦理方式:
(一)組別:
1、公開社會男子組:鄉鎮代表或社會球隊、大學校隊、大學系所優秀球隊等皆可報名(此處建議提供比賽成績證明,或由競賽組決定);居於期程,限制10隊為原則,預定在1月27日、28日、2月3日、4日、10日、11日等星期假日舉行。
2、高中聯賽男子組:凡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彰化縣與嘉義縣等,高中乙組聯賽晉級南區複賽球隊皆可報名,限制10隊,預賽分二組單循環,各分組取二隊晉級單淘汰的決賽;預定1月24日(星期三)至1月26日(星期五)連續舉行三天。
3、國中聯賽男子組:凡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彰化縣與嘉義縣等,國中乙組聯賽晉級南區複賽球隊皆可報名,限制10隊,預賽分二組單循環,各分組取二隊晉級單淘汰的決賽;預定1月31日(星期三)至2月2日(星期五)連續舉行三天。
4、一般社會男子組:凡不符合前三項資格條件,以及不符合推廣組等球隊,限制10隊,如必要再增加10支球隊;預定在1月27日、28日、2月3日、4日、10日、11日等星期假日舉行。
以上都在北港鎮立體育館舉行,如必要則在其他場館。
5、推廣組:國小球員、女性等人士(以培訓基層裁判為主),限制12隊,在2月3日、4日、10日、11日等4天;比賽地點在虎尾國小體育館。
(二)賽制:視參加隊伍多寡決定;除推廣組以外,以上各組暫定預賽皆以分組單循環(或保證至少4場以上),然後各分組取前二名參加單淘汰決賽;推廣組視參加隊伍多寡而定,原則上以單循環或保證至少6場以上為原則。
(三)規則與計分:以2018年最新籃球規則實施;除了公開組每節10分鐘賽制進行外,其餘各組皆以每節9分鐘進行。
八、報名辦法:報名表下載「https://www.dropbox.com/s/gmt20213pb88oye/2018%E5%B9%B4%E3%80%8C%E5%8C%97%E6%B8%AF%E6%9C%9D%E5%A4%A9%E5%AE%AE%E7%9B%83%E3%80%8D%E9%80%B1%E6%9C%AB%E7%B1%83%E7%90%83%E8%B3%BD%E5%A0%B1%E5%90%8D%E8%A1%A8.doc?dl=0」
(一)寄報名表:即日起至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12:00止,請將報名表以電子郵件寄交虎尾籃委會競賽組長蔡金華收。電子信箱:a0975570362@gmail.com;蔡金華電話:0975-570362。
(二)繳費:請將各項費用以匯款到臺灣企銀虎尾分行,戶名:「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帳號:671-12-152722,再將匯款收據繳交給競賽組長蔡金華,並電話確認;蔡組長電話:0975-570362。
1、保證金:婦女、國高中、大學學生等球隊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社會球隊需繳交新台幣5,000元保證金,如全數賽程無違反大會競賽附則者,則無息退還;虎尾籃委會與斗南籃委會,舊屬球隊不用繳交保證金。
2、報名費:
(1)免費球隊:凡各組「婦女、國小、國中、高中學生球隊免費」。
(2)繳費球隊:各組大學等球隊(含研究所)需繳納新台幣2,000元,其他虎尾籃委會與斗南籃委會舊屬社會球隊請繳納2,000元,非虎尾籃委會註冊之社會球隊需繳交4,000元。
九、領隊會議抽籤:完成報名(繳費完畢)球隊,請於1月22日(星期一)15:00假北港鎮立體育館召開領隊會議與抽籤。
十、獎勵: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與獎品;公開組前三名另頒獎金。
十一、申訴: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各單位於比賽前提出;或在該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出。申訴結果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二、開幕典禮:2018年1月28日(星期日)10:00假北港鎮立體育館舉行,報名球隊每隊至少10位球員以上參加開幕典禮;沒有參加開幕典禮球隊,視同棄權論,沒收保證金。
十三、大會附則:
(一)凡外縣市球隊住宿問題,請電恰競賽組。
(二)每隊最多可以報名18位球員,但比賽時只能登錄12位。
(三)球隊比賽前應「繳交」身分證、學生證等證件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四)球隊如有不符規定球員出賽,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其既往成績一律取消,並沒收保證金。
(五)球員服裝依最新籃球規則執行;不同款式球褲嚴禁上場。
(六)違反抗議程序,及球場上恐嚇裁判、恐嚇球員之懲罰,除依法執行之外,依刑法公共場所威脅恐嚇罪提告;經查屬實,該相關人員禁賽一場,沒收該隊保證金,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
(七)「技術犯規累積」次數、罰則:當個人或隊職員等被判定各項「惡性」技術犯規(含奪權犯規),每次需扣繳1,000元(隔一場比賽前,向競賽組補繳);累計第2次(含)惡性技術犯規,該隊「保證金再予以全部沒收」,相關人員於次一場球賽停賽一場;且該隊需再向競賽組補繳保證金後,方可參與比賽。
(八)「奪權犯規或者沒收比賽」等嚴重情事,相關人員立即停賽一場之外,猶需沒收該隊保證金;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
(九)前列技術犯規、奪權犯規等行為,假如場上裁判沒有發覺、沒有宣判等,經臨場委員或其他幹部發覺,也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同樣需要執行相關罰則;因為發現是事實,我們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猶兼任教育功能。
(十)「毆打對手」、「群體鬥毆」等嚴重情事,依籃球規則處分之外,相關人員立即禁賽整個盃賽,猶需沒收該隊保證金;且該隊需補繳保證金之後,方可繼續參與後續球季比賽。此鬥毆出現,該隊隊職員領隊、教練與隊長三人,並受「連帶處分」禁賽整個盃賽。另外,相關人員尚需要負民事與刑事責任。假如該隊為「免報名費球隊」發生鬥毆,則該隊需「賠償贊助款10倍金額」給予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以求賠償。
十四、相關資訊:
(一)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虎尾籃委會)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19651904763819/」;或者line族群裡的「北港媽祖盃領隊/教練族群」。
(二)虎尾籃委會官方網站「http://hwbc.club/index.php」。
十五、本規程經雲林縣薪傳籃球協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018年「北港媽祖盃」週末籃球賽報名表
隊名:___________領隊:__________經理:___________
請各隊領隊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給競賽組以利確認身份
教練:_____________助理教練:____________管理: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聯絡人: 電話:( )- 手機:
line:
參加組別:□公開社會組□國中組□高中組□一般社會組□推廣組
姓名 |
生日 |
身分證字號 |
號碼 |
現職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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