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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



    今天,辦完籃球專項訓練營,又接受斗南高中張老師邀請,去協助指導他們球隊;也在「吳大哥」盛情款待之下,讓「老騎士籃球隊」以及虎尾籃委會幹部,有些「辛苦」後被重視的感覺。



    然而,我告訴籃委會某義工說:以年薪收入13.5萬的人來說,我辦訓練營是,協助老婆籌募家裡二個小朋友的「註冊學雜費」;畢竟,平時小朋友生活費、家裡大筆開支等,都是老婆大人支付。因為,雖然我年收入13.5萬,可也是,每個月我還得拿些小錢給老爸、老媽零用錢,我還要支付家裡電話費、水費、電費、網路費等;所以,我假如沒有「利用籃球」來賺取小朋友註冊學雜費,我這個當家長的就有問題了。



    所以,我告訴李鴻棋老師說:讓我有機會「回饋籃球界」,是件「廢物利用」;你要用,請早。我也告訴那些經國管理學院、虎科大、高師大以及竹山高中或斗南高中籃球隊等人說,可以和你們在一起是「緣份」;因為,把籃球的東西帶進棺材,並不能送給下一代福氣。



    也許,我們生命的意義,沒有什麼值得一提;或許,我們生命的意義,也沒有什麼該樹立標竿的。但是,籃球人,別妄自菲薄;假如我們被別人看成是「垃圾」,我們應該還是要去做「我們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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