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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來信問道:對手低位硬扛,怎麼樣才算犯規?假如防守方用手推允許嗎?在禁區卡位要球準備單打了,怎麼樣防守較適合等等;就讓我們去逐一討論吧。



低位運球硬扛有沒有犯規?


問題:有關背框單打,有些人會用屁股硬撞,就是用身體硬撞、屁股硬頂,感覺有點像故意撞人;但是對方仍在運球往籃下推進,是籃球運球往下墜的時候,屁股才能推進?還是任何時刻都能硬撞禁區?屁股頂的特別出來算是進攻犯規嗎?


討論


    基本上,假如進攻方利用運球過程去「硬扛」防守方,多數來說應該是「進攻犯規」;但是,實務上有幾個特殊狀況:


一、多數防守者都會,「不自覺、畏懼的後退」;因此,執法裁判,多數都難以斷定該動作有「侵犯」行為,進而去響哨判定犯規。


二、多數進攻方的硬扛動作,不會「很明顯」,包括很多裁判的「尺度」也很寬;所以,就一般認知:裁判不要隨意響哨去干涉比賽討論,這樣動作多數會變成是沒有犯規的。


三、尤其,以網友所提是用「屁股」硬扛來說,力量不可能很大;如此,裁判更難以判定該動作屬於犯規行為而響哨。


四、假如屬於運球、硬扛前進的「侵犯動作」;不能說是,運球者「」下球,所以,就算侵犯都不能叫做犯規。基本上,只要有侵犯,不論剛下球或者,下球結束等侵犯,都應該叫做犯規。


五、進攻方衝撞禁區是「不分時間」的;沒有所謂,某些時間衝撞禁區「沒有犯規」這樣特殊條例。


六、屁股「頂的特別出來」為什麼不算是進攻犯規?你別忽略籃球規則講的是,「垂直、立體」的;所以,已經超出垂直的頂,為什麼沒有犯規?



籃下投籃假動作順勢的侵犯動作


問題一、有時人在籃下收球後、投籃前會先做出假投的假動作;但問題是投籃者在做假動作時,先用屁股用力的往後頂,把身後()站定不動的防守者頂開,這樣算進攻犯規嗎?


討論:和前述問題需要一樣判斷的是,進攻方屁股往後「」瞬間,是防守者自己後退,還是,防守者是被「頂退的」?尤其,多數業餘防守者,根本不會像那些受過訓練的球員,懂得「原地不動」,進而製造進攻犯規;多數業餘球員往往會,畏懼的後退。因此,假設確定是防守者不動被頂退,這當然是「進攻犯規」。


 


問題二、有關低位防守;當對方推土機式的磨到籃下,為了防守對方低位硬打;防守者是先用手推拒一次後、立即趨前用胸口硬扛防守(我是這麼做,但被人家說笨),還是像一些球友說的,可以一直用手伸直推拒對方?


討論:首先,防守方先用手「推拒」的動作,就已經構成犯規了;除非,裁判沒有經驗的「反應太慢」,才沒有響哨吹判犯規。緊接著問題是,球友介紹的防守技術說:一直用手伸直推拒對方;基本,手臂伸直的推,一次就構成犯規行為了,為什麼可以「一直推」?


最後討論到防守技術,以業餘球員來說,多數都是缺乏身體鍛鍊,因此要用「薄弱的胸膛」去硬扛、來防守,不是自找苦吃,就是傷痕累累;所以,以業餘球員來說,我建議用「曲臂」、以手掌頂住進攻方的衝撞。可以的話,抓住進攻方的衝撞節奏,瞬間後退讓進攻方跌倒;要不,你學我,第一次被單打得逞後,先小人 後 君子的告訴對手:不要硬撞,因為我沒有「買什麼保險」!



禁區卡位要球怎麼樣防守?


問題:假設遇到一個跟我差不多高的,他要吃籃下,在籃底下要球,等他隊友高吊給她;我該怎守她?守後面,他ㄧ轉身就籃底放進了;守前面,他也會用手架開我,好讓他可以接到高吊球。如果我硬擠他,讓他站的位置有所移動,這樣可以嗎?


討論:禁區裡進攻方的卡位要球,概略劃分為四種(卡上、卡下、卡背與正常卡位等,詳見我部落格裡文章分類技戰術訓練的「內外組合」一文),怎麼樣防守?



卡上、卡下與一般卡位,我們都鼓勵以「半側面在前防守」,也有用3/4在前防守技術;並且,我們把這個play的責任歸屬劃分為:1、對持球者的施壓防守,要負「40%責任」;他要阻撓、干擾傳導球。


2、三線(three pass away)或弱邊(weak side)防守者,要移位到禁區裡,做勢抄截與嚇唬持球者不能傳導球;該防守者要負「30%責任」。


3、該禁區防守者,他要不斷和進攻方競爭纏鬥;某時候他要在東邊半側面在前阻絕(deny),下一秒鐘瞬間,他又變化為西側的半側面在前阻絕防守,他要負「30%責任」。


那麼,假如進攻方卡背、防守者不得不做出「完全的在前防守(over play)」時,我們還是要求「三個人」要各負其責,像前述一樣的,防守持()球者要負40%責任、弱邊防守者要負30%責任、禁區裡的防守者也要負30%責任;只是,該禁區防守者,同樣要「不斷」的變化防守位置與動作,利用交叉步、後退再前進步或轉身步的「繞出去」,最好做半側面在前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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