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條 得予更正的錯誤
第44條2款 2008年規則條文,更正的程序內容分爲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第44條2款 錯誤糾正後,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比賽應從糾正錯誤停止比賽的地點恢復比賽。球權應判給爲糾正錯誤停止比賽時擁有球權的球隊。
第44條2款之5 一旦仍然可以糾正的一個錯誤已被發現時:
當涉及糾正錯誤的一個球員已被合法替換(不是已被取消比賽資格或已被宣判5次犯規)在球隊席時,他必須重新進入球場執行糾正錯誤(這時他變成了一名場上球員)。一旦糾正錯誤完成,他可以留在場上繼續比賽,除非又被請求一次合法替補,這時他才可以離開球場。
該球員被宣判5次犯規或取消比賽資格而被替換,其替補必須執行糾正錯誤。
第44條2款之6 當裁判已經在記錄表上簽字後,可以糾正的錯誤不能再被糾正。
第44條2款 記錄員記錄或計時員計時過程中發生的任何錯誤,包括比分、犯規次數、暫停次數或啟動、忽略的時間,可由主裁判在記錄表上簽字前的任何時間給予改正。
第44條3款之1 判給不應得的罰球。
發生失誤的結果而執行的罰球應被取消,並且比賽應按下列所述重新開始:
◎如果失誤之後比賽計時器沒有啟動,球權應將球判給罰球已經被取消的球隊,在罰球延長線屆外擲球入界。
◎如果發生失誤之後比賽計時器已經啟動並且:
—在失誤被發現時間控制球(或擁有球權)的球隊與失誤發生時間控制球的球隊是同一球隊;或
—在失誤被發現時間任何一隊都沒有控制球。
應將球判給在失誤時擁有球權的球隊。
◎如果比賽計時器已開動,並且在失誤被發現時間控制球或擁有球權的球隊,在失誤發生時控制球的球隊的對方,爭球狀況發生。
◎ 如果比賽計時器已經啟動,並且在失誤被發現時間,包含罰球的犯規罰則已被判罰,罰球應執行,並將球判給在失誤發生時控制球的球隊擲球入界。
第44條3款之2 沒有判給應得的罰球:
◎從失誤發生後,如果球權沒有改變,在失誤糾正後應如同任何正常的罰球後一樣的重新開始比賽。
◎ 當錯誤的判給擲球入界的球權後,如果該隊得分,這個失誤應忽略。
第44條3款之3 發生不該罰球的球員執行罰球:
當這個失誤發生時(不該罰球的球員執行罰球),執行的罰球應被取消,同時球權判給對方在罰球延長線處擲球入界。
說明1:必需在開錶後所發生第一次死球,球成活球前,經由裁判、記錄台人員及臨場委員認定,才可以更正錯誤。程序如下:
錯誤發生 - 死球時,錯誤發生
球成活球 - 錯誤得予更正
開錶或繼續計時 - 錯誤得予更正
死球 - 錯誤得予更正
球成活球 - 錯誤不得再予更正
錯誤更正後,應自更正錯誤之時重新恢復比賽。球應交由更正錯誤比賽停止時賦予球權的球隊。
案例:在執行罰則前,B4對A4犯規,裁判錯誤的讓A4執行2次罰球,第2球罰中後,比賽繼續進行且已開錶。B5接到球後,運球並且投中。錯誤被發現:
(a) A隊球員由端線發界外球,球在球員可處理位置之前。
(b) A隊球員由端線發界外球,球在球員可處理位置之後。
解釋:B5投中有效。
(a)的情況中,所有罰球應取消不算,錯誤得予更正。應由A隊在比賽中斷,更正錯誤之端線發界外球恢復比賽。
(b)的情況中,錯誤不得再予更正,繼續比賽。
說明2:一、若該錯誤為主罰球員錯誤,因該錯誤而執行的罰球必需取消不算,應由對隊在罰球線延伸處或比賽中斷處發界外球。(注意)
二、在第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如果裁判發現錯誤的球員有執行罰球的意圖,且球在球員可處理位置之前,裁判就發現錯誤,應立即更換為正確的主罰球員,不予處罰。(注意)
案例:B4對A4犯規,而且這是B隊第6次團隊犯規。A4應執行二次罰球,但A5取代A4罰球,且2球均罰中。錯誤發現:(注意)
(a) 球位於A5可處理位置之前;
(b) 第一球罰中後。
解釋:(a)錯誤應立即更正,由A4執行2次罰球,不予A隊任何處罰。
(b)取消二次罰球,由B隊在罰球線延伸處發界外球恢復比賽。
說明3:錯誤更正後,應自更正錯誤比賽中斷之時恢復比賽,除非更正包括賦予罰球,以及:
(a)自錯誤發生若控球權始終未改變,則應由錯誤更正為一般正常的罰球後,恢復比賽。
(b)自錯誤發生若控球權始終未改變,或該隊投籃得分,則此一錯誤應不予追究,由一般正常的投籃得分之後,恢復比賽。
案例1:B4對A4犯規,而且這是B隊第5次團隊犯規。A4錯誤的發界外球而未執行2次罰球, A5在場內控制球,B5從他的手上將球撥出界外。A隊教練求暫停,在暫停期間,裁判發現可更正的錯誤,並告知雙方A4應執行2次罰球。
解釋:A4應執行2次罰球,並由錯誤更正為一般正常的罰球後,恢復比賽。
案例2:B4對A4犯規,而且這是B隊第5次團隊犯規。A4錯誤的發界外球而未執行2次罰球。界外球發進場內後,A5運球並企圖投籃,但被B4犯規,A5應執行2次罰球。在此一停錶期間,裁判發現可更正的錯誤。
解釋:A4應執行2次罰球,其他球員不站位。接著A5也執行2次罰球,並由一般正常的罰球後,恢復比賽。
案例3:B4對A4犯規,而且這是B隊第5次團隊犯規。A4錯誤的發界外球而未執行2次罰球。界外球發進場內後,A5出手投籃中籃(2分或3分)。球成活球前,裁判發現可更正的錯誤,應如何處理?
解釋:此一錯誤應不予追究,比賽應如同正常的投籃得分,恢復比賽。
第44條 得以更正的錯誤
44-1 規則認爲“可糾正的失誤”情況有幾項?
解釋:在第44條規則,只有四種被認爲是可糾正的失誤情況。這些情況是:
1.判給不應得的罰球;2.准許不該罰球的球員執行罰球;3.沒有判給應該的罰球;4.裁判不正確地判給得分或取消得分。
44-2 第44條舉出的四個失誤,可糾正的時間有多長?
解釋:失誤糾正,從失誤後啟動計時器之後,直到第一次死球後,球成活球爲止。
44-3 當B3對A3犯規,接著A8替換A3。此時B隊請求暫停。暫停後在球成活球前,記錄員看到B3的犯規是B隊在該節第5次犯規。A8應執行罰球嗎?
解釋:不能。應由A3重新進場執行罰球。這是規則第19條的一個例外,這條規則要求被替換球員,不應重新進入比賽,直到比賽的計時器啟動之後。
44-4 當B1對A1犯規,這是B隊在該節的第3次犯規。此時A隊暫停。暫停後裁判錯誤的判給B隊擲球入界,此錯誤未被查覺,在發球後啟動計時器後。這個失誤可以更正嗎?
解釋:不能。這不是可以糾正的四項之一。
44-5 在A4被B隊犯規,B隊該節超過5次總犯規次數,裁判未判給A4兩次罰球。在A隊擲球入界後,A5發生運球違例,判給B5擲球入界:(a)在球交到B5手上之前;(b)在球交給B5手上可處理之後。失誤被發現,這個失誤可以更正嗎?
解釋:(a)可以:A4補罰兩次;再由B隊發球。(b)失誤不能再糾正。
44-6 當A3意外的將球投入A隊球籃。可以糾正的錯誤嗎?
解釋:不能。應判給B隊2分。
44-7 當A2運球時,B2對A2犯規。這是B隊在該節第4次全隊犯規總數。A2被錯誤的判給兩次罰球,A2:(a)兩次罰球成功;(b)最後一次的罰球成功。
在最後一次罰球之後,但是在計時器啟動前,失誤被發現,如何處理?
解釋:A2罰球得分應被取消。判給A隊在最靠近發生犯規的邊線或端線處擲球入界。
44-8 當B2對A2犯規並獲得判給A2兩次罰球,在球交給A2手上之前,球隊請求暫停。在暫停後,A4被錯誤的代替A2罰球,兩罰命中。在最後一次罰球後,計時器啟動前,失誤被發現。如何處理?(注意)
解釋:A4的罰球得分應被取消。應由B隊發界外球進攻。(規則44說明2)
44-9 當A2運球時,B2對A2犯規,這是B隊在該節第4次犯規總數,A2錯誤獲得2次罰球,在兩罰成功,失誤被發現:(a)在計時器啟動後,A隊控球(或有控球權)時;(b)在計時器起動後,B隊控球(或有控制球權)時。裁判如何處理?
解釋:A2的罰球得分應被取消。(a)判給A隊在最靠近發生犯規的邊線或端線處擲球入界。(b)這是一次爭球。
44-10 當A2兩次罰球,在球交給A2手上之前,球隊暫停。在暫停後,A4被錯誤的替代A2罰球並且2罰成功。在計時器啟動後,雙方沒有控球時,失誤被發現。如何處理?(注意)
解釋:A4的罰球得分應被取消。應判給B隊一次擲球入界。
44-11 當A2運球時,B2對A2犯規,這是B隊在該節第4次犯規,A2被錯誤的判給2次罰球。A2一次或兩次罰球成功,在計時器啟動(但在計時器再次停止前)之後(a)A2被犯規並獲得罰球;(b)B2被犯規並獲得罰球。這時當初的失誤被發現,如何處理?(注意)
解釋:A2的罰球得分應被取消。(a)和(b)後面發生的犯規,其罰球應被執行,然後判給A隊在最靠近發生當初犯規的邊線或端線處擲球入界。
44-12 判給A2兩次罰球,在球交給A2手上之前,球隊暫停。在暫停後,A4被錯誤的判給由A2應得的罰球。兩罰成功後比賽繼續,失誤後在計時器啟動(在計時器啟動停止之前)後:(a)A2被犯規並判給罰球;(b)B2被犯規並判給罰球。這時失誤被發現,如何處理?
解釋:A的罰球得分應被取消。(a)和(b)後面犯規的罰球應被執行,然後判給A隊在最靠近發生當初犯規的邊線或端線處擲球入界。
44-13 當A2被犯規,判給A隊擲球入界而不是A2應有的2次罰球,發現失誤時A隊控制球並且失誤之後。如何處理?
解釋:應把執行A2的2次罰球。在最後一次罰球後,繼續比賽。
44-14 當A2被犯規,判給A隊的是擲球入界而不是A2應有的2次罰球。在擲球入界後,A隊得分之後失誤被發現。失誤應被糾正嗎?
解釋:不能更正。失誤應被忽略,比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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