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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意義內涵』

從許多籃球隊不曾做過測驗討論,這篇解說會不會「勾起」某些教練的注意,似乎有待觀察。

基本上,測驗的目的就是,提供數據給教練與球員各自瞭解體能與技術進步幅度;包括提供數據給教練與球員瞭解受傷後的恢復訓練參考,以及診斷體能與技術的訓練處方好壞之評估等等。

提幾個問題讓讀者參考:

一、球員的肌力水準假如不瞭解,怎麼樣去和對手、隊友比較?例如已知某對手甲球員的雙腳爆發力是助跑垂直跳120cm;甚至,該隊員的「訓練強度%」,你教練是憑空而給嗎?

二、某球員的速度假如不瞭解,怎麼樣去安排受傷後的恢復訓練?例如某甲球員的100m受傷前11.3秒;甚至,某甲球員面臨升學上一層教練詢問他的速度如何時時你教練是怎麼樣答覆?

三、怎麼樣去診斷球隊的體能訓練處方「適當與否」?例如某甲球員的訓練總讓人感覺就是沒有進步,但是,就因為沒有測驗而苦無答案。

 

這時的測驗如同前述有幾個方向,一、瞭解某些選手個別缺失:以利體能訓練或技術訓練處方擬定時,採取個別差異之參考值。例如某甲內線球員協調性差,需要在暑假準備期予以強化;例如某甲內線球員的低位背框單打技術不佳,需要在暑假準備期予以強化等等。二、設定不同目標:運動訓練本就需要設定目標,以利教練與球員追求。諸如某甲選手速度現階段100m11.3秒,希望在季後賽(決賽)進步到10.8秒;例如某甲選手五點中距離投籃258中,希望在在季後賽(決賽)進步到2512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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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時間』

接著問題是,該在什麼時間進行測驗?以UBA球季大多在當年10月初報名討論,假如球隊像高師大一樣,8月份就開始集訓;那麼,7月中旬、要開始集訓前半個月應該做全盤性測驗;也就是需要在執行訓練前半個月進行測驗,如此才能進行評估與擬定處方。而,後續第二次測驗則可以在9月底或10月初進行;這測驗除了可以瞭解球員在暑假進步與否、訓練處方是否適當之外,也可以藉由此次測驗,提供教練在報名時參考。這部分是因為,許多球隊參與訓練的球員人數總是超過18位;在大會只允許報名18位情況,藉由體能與技術診斷、測驗,進行報名的評估是相當客觀的,而且這時程剛好就是進行訓練約2個月之後。

 

由於UBA都在11月底或12月初開賽討論;那麼,開賽前再做一次小測驗,這目的是想瞭解,從9月底至11月底為期二個月的訓練,到底球員在各方面進步情形。有些教練只進行局部小範圍測驗,這無可厚非;因為,基本上,籃球選手主要還是在於速耐力、爆發力與敏捷性等幾項體能,以及投籃、各專項位置的專項技術等等。接下來,很多教練會一直到隔年3月份決賽前,再做一次比較詳細的測驗;這也剛好經過二到三個月,時程比較久的訓練,教練在體能與技術二方面的訓練處方給予「長期診斷」,然後參加決賽進而進入休整期。如此,一年下來,就是在準備期之前7月中旬測驗,報名前再測驗,預賽前12月初測驗,決賽3月前測驗,總共一整個年度做了四次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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