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雖有控球前鋒(point forward)屢屢出現;她是為了因應戰術也好,為本隊控球後衛身材不佳也好,更甚是本隊控球後衛根本不力、不能控球也吧,基本上,控球後衛(point guard)絕對和其他角色的球員是迥然不同。


 


後衛定義內涵


 


從功能與角色討論,控球後衛基本上和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有些不同;若要咬文嚼字說二者某些的相似,那大概也只有都是「後衛」一詞相同罷。我們歷來的說法是,區域防守中的低位(low post)稱之為後衛,而防守區域的高位(high post)稱之為前鋒,防守在中心位置的則稱中鋒(center);有關外國人的看法,以下摘錄韓念錦和曲自立兩位老師總結,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般球隊分辨場上球員位置,概以最高最壯的是中鋒;次高次壯的是強力前鋒;速度快而滲透力強,配合跑三人快攻,得分能力也強的是小前鋒;在後場控球過半場,發動並指揮攻勢的是控球後衛;有外線得分能力,並且幫助控球後衛控球和分球的,就是得分後衛,這是曲自立在民國1999年所發行的NBA雜誌上的定義。


 


    而另有韓念錦在1991年解釋說,後衛(guard)是指球隊中一個職務;通常由較矮小球員擔任,需要良好控球能力和外線投籃能力,後衛又分二種:


一、控球後衛(point guard):又稱發電機(playmaking),他應是教練在場上的延伸,思考和反應模式都要能得教練真髓,能控制球動向、掌握比賽態勢,是全隊重心,無論體能、智慧、技術和領導能力都居全隊第一。


二、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控球技巧差於控球後衛,但有一手長射功夫,通常是快攻雙箭頭的第一人。


 


曲自立老師還認為要成為一個控球後衛,應該需具備條有:


一、視野角度在45度以上:兩眼前望眼球不動,視野最少45度以上。


二、速度:百公尺在12秒以內(筆者註:時勢應為11.5秒內)。


三、運球:左右手運球自如,而且能熟練的保護球不被抄截,能快速前進與後退。


四、傳球:精準迅速甚至望東傳西、看左傳右。


    因此,他認為控球後衛不是光靠磨練就可以成功,百分之七十是天賦,另外百分之三十則是靠苦練得來的。


 


至於前鋒(forward),韓念錦在1991年認為,那是指在球隊中的一種職務,需兼俱投籃和籃板能力,通常都由較高大的球員擔任;NBA名教頭Dick Motta認為前鋒又分為兩種:


一、大前鋒(big forward):又稱強力前鋒,通常可打中鋒,但比正牌中鋒更靈活,能強力衝撞又能掌握籃板,能在低位或高位禁區發揮得分與箝制效用。


二、小前鋒(small forward):又稱快速前鋒,要能與更高大的敵人爭籃板,又要能運球切入與投籃,快攻時經常是第三人,且是進攻籃板好手。


 


90年代以近,由於大量身材高大球員投入職業籃球運動,於是乎專項位置更起了非常異類的綜合化,因應而起的是:一、鋒衛全能的搖擺人(swingman)屢見不鮮,如Michael Jordan。二、80年代已夠資格中鋒身材,90年代後居然打起控球後衛如Magic Johnson。三、因應競爭與身材優勢,控球前鋒順勢而生如Scottie Pippen。鋒衛全能的搖擺人最俱代表性的人物,毫無疑問首推在空中飛來非去,除了經常吃定對方矮小的得分後衛外,沒事更闖闖禁區,身高六呎六寸的籃球之神Michael Jordan,其次是六呎七寸的Clyde Drexler。他們都有兩項特色,一是外線如同一般六呎三寸得分後衛神準,但身高卻如小前鋒。二是擁有超人的爆發力能飛能搶,與滯空能力在禁區殺進殺出。


 


另一註腳


 


    從教練角色看待是這麼認為,控球後衛他的責任應該是:


    一、後場接應,然後安全的將球在規則允許內(8秒過半場)送達前場。


    二、後場接應到球,能儘快的將球傳送到前場隊友手中,讓隊友輕鬆得分,此即轉換快攻(transition)之鑰。


    三、指揮拖車(trailer)攻擊。


    四、指揮機遇戰。


    五、指揮小組戰如給了就走(give and go)、掩護變化(screen away)、內外組合(inside-out )等。


    六、決定運用那一種系統組織戰(set play)。


    七、預防對方快攻的第一道指揮者。


    八、對方快攻時,指揮隊友輪轉補位(rotation)的關鍵者。


    九、對方臨時更換防守陣式的應變中心。


    十、24秒規則下或比賽剩下幾秒發邊線球的樞紐。


   


其它包括鼓舞士氣的主角(因此常傳球給隊友得分)、轉達教練要求的訊息者、本隊與裁判溝通的橋樑、發動改變防守的樞紐等等。


    對於得分後衛,個人認為他的責任應是:


一、   快攻的第一人。


二、   主力攻擊手。


三、   球在後場受迫時,主要協助控球者將球安全帶過半場的人。


四、   最後酔鍵投籃的人。


五、   小組戰的主要發動者。


六、   隊上中、長距離外線的主要負責人。


   


以上僅是個人所見,不一定合理,這如同前一陣子,和一些網友爭論過去熱火隊的Jones是小前鋒還是得分後衛一樣;對於名詞實也沒必要去把它強硬的定位。因為問題應在於,擔任球員的,有多少本領且能為球隊做那些事;例如說,假如NBA有這麼一個身高19幾,隊上籃板五分之三都是他搶,經常在低位進攻得逞,隊上得分沒人比他多,助攻也是他最多,但身高卻是隊上第二矮,他也不是將球安全帶過前場的球員,您說他打什麼位置?


 


從以上資料討論,他應該是大前鋒才是;可是,他的身高只有19幾怎麼樣稱呼啊?當然,這只是一比喻;所以,對於控球後衛有何迷思、該當如何等等,實在沒有必要鑽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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