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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斷斷續續看奧運比賽,也剛好第一次聽到才女佩妮的「野薔薇」,只能用感慨萬千得以形容;那有點像,老天爺根本不知「民間疾苦」。就讓我們談民眾權益與電視轉播、奧運限制年齡是降低級次比賽的企圖?現代競技的成功是,需要多少人的努力等討論。



民眾權益與電視轉播


    許多無線電視台的轉播奧運各項比賽,印象中那是獲得國家的些許經費補助;也就是,那些電視台的購買轉播權費用是,花費些許民眾百姓的納稅人錢財。


那麼,這樣的轉播,這樣的高水準比賽,是不是應該呈現給「多數民眾」?


    假如這個是政策,並且是「民眾權益」;可為什麼,我們一般多數百姓卻礙於限制,不能觀賞多數的奧運比賽轉播?


    全國各個家庭裡,沒有數位電視的有多少?擁有數位電視,卻缺乏高畫質HD收視的又有多少?而恰恰好的是,這二種民眾家庭,卻才是「多數的民眾」;可也是,國內的奧運比賽轉播,如我泛泛喜歡籃球賽之輩,卻只能偶一為之用網路電視享受,為什麼?


因此,我這般想:你們高高在上的高官,或者那些有錢人,就是因為不知道「民間疾苦」;所以,才讓那些無線電視轉播奧運,卻都只是在「少數貴官」可以看的見的地方轉播!


這是標準的,用國家的錢去「圖利少數人」的行為。


這事,和日前我抗議與呼籲,教育部要為:民眾不能享受NBA籃球賽道歉一樣;很簡單的思考:為什麼臺灣運動人口最多的是籃球,國家電視資源卻不轉播籃球賽?結果,我抗議這件事後的幾天,公視(還是民視)卻轉播歐洲杯足球賽,民視或公視也轉播環法自由車賽等等,我看了那些轉播氣極敗壞的破口大罵:真是「欺負籃球人太甚」!


臺灣人喜歡看足球賽的,會比喜歡看籃球賽還要多嗎?不可能;臺灣人喜歡看自由車賽的會比,喜歡看籃球賽的人還要多嗎?更不可能;那麼,無線電視或公家資源的電視,為什麼不轉播籃球賽卻轉播足球賽與自由車賽?害的我這個沒有裝設第四台的人,要看NBA還得去醫院方可成行,這是什麼官員思想?


中國大陸共產國家,都會用公家的央視轉播NBA了,臺灣這般民主的國家,竟然這麼落後的「不照顧多數民眾」?我列@#$%^&;別後退了,臺灣仁!



奧運限制年齡是降低級次比賽企圖?


奧運限制年齡是,好幾年前就提出的概念與限制;現在,竟然連NBA大掌廚David Stern也呼應、認同。


我不可思議、直覺反射的想:奧運假如不是世界頂尖的比賽,假如要落入史大掌櫃的概念:NBA才是世界最高水準的籃球賽;那麼,我在大學所讀的體育原理、體育史這二本教科書所說的:奧林匹克精神意義,其實都可以拿去當「回收用紙」了。


非體育科系的人,可能沒辦法「體會」我們體育人的思考;因為就我們在大學所接受的體育原理、體育史所教育是,奧運比賽是,世界最頂尖的賽事;牠也包含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聯誼與競爭,牠更是運動選手經過四年將近1500個日子的辛苦鍛練後,所要呈現的結果。


這些概念,絕對超過美國職棒大聯盟,以及美國NBA籃球用「俱樂部」就可以顯現「世界頂尖的運動競技」的思維;你可以在職棒與職籃的明星賽,看到聚集明星的球賽;但是,你卻很難在職棒與職籃的比賽裡看到,聚集那麼多的優秀明星選手,然後進行「競爭激烈的比賽」。


因此,我直覺認為,以後奧運各項目的比賽,假如都「設定年齡23」,做這種降低比賽級次的企圖;我想,相對的也會把奧運吸引人的方向,全部都排除了。


職棒與職籃之所以贊成,奧運各項比賽做年齡限制,多數是「俱樂部商業思維」;我們從在商言商去思考,可以理解。但是,假如奧運官員,繼續「附和」那些商業言行;屆時奧運不再是奧運,奧運的競爭價值,恐怕就不是當初發起人那般神聖與高亢了。


也許,奧運官員真的是「卑微」的;也許是的,奧運不是最高水準的競技,在許多人看來應該是無所謂的!



現代競技的成功是,需要多少人的努力?


    田徑選手張銘煌的鉛球「晉級奧運決賽」,和我們「籃球仁」的張宗憲參加NBA夏季聯盟一樣,讓我興奮不已!


如果,你把楊傳廣、紀政之後,銘煌是臺灣「第三位」晉級奧運田徑賽的選手這樣的計算,你應該會瞭解,銘煌這個晉級奧運田徑決賽是,多麼難能可貴?


同理,翻翻臺灣籃球歷史,你會發現,宗憲的夏季聯盟參與是,繼陳信安參與季前賽、田壘也是參加夏季聯盟熱身賽之後,他是臺灣「第三位」參加NBA相關比賽的選手。


繞了這麼大圈的講這些話,我要向球迷提的是,各位瞭解銘煌和宗憲之所以擁有這般成就,其實,除了自身的努力奮戰不懈之外,另外包含有多少背後的「幕後英雄」嗎?他們的成就,需要多少人共同投入、並且是不計成敗的付出嗎?球迷有機會可以問問銘煌和宗憲之「貴人」有多少,相信會找到答案。


除此之外呢?我們看姚明之所以成功,「姚之隊」的經營與管理,想當然是主要關鍵;相對的,我們看到王建民已經逐漸從成功步入衰微的田地;為什麼?缺乏經營團隊!


所以,當我們看到中華台北的奧運代表隊裡,有些選手是「孤軍奮鬥」的拒人於千里之外;這個「拒人」是,排拒運動科學的教授襄助、隔絕運動相關的熱心人士的協助等等。然後,不幸的是,他們連續二屆奧運、甚至包括亞運會等,到最後他們都是「功虧一簣」,沒辦法獲得獎牌;所以,演變到最後,不論是畏懼獎金的分刮也好,是擔心別人爭名取利也罷,這些選手的參與大型國際比賽,就變成「個人行為」,而不是國家榮譽至上,也不是運動科學與競技的事情了。


現代的運動競技,不需要運動科學與團隊經營就可以成功嗎?


叫我不相信陽明大學 陳俊忠 教授的運動醫學,或者叫我不相信師大 季力康 教授的運動心理學、 相子元 教授的運動力學、體育大學 高俊雄 教授的休閒管理等等,其實,都像是一件:牙痛不看牙醫去求神問佛一樣;雖然,如同戴佩妮說的:或許你說的對,有些人不是你想像中的完美;但是,現代各行各業,不就是「需要專業」嗎?


現代運動競技,別再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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